在欺骗小学生老弟这件事上,目暮警部毫不心虚:对一个孩子来说,FbI什么的实在太复杂了。而且也不好向一个小朋友解释“持枪的未必都是歹徒”——否则万一柯南听了这话,觉得持枪很酷,将来成长为一个非法持枪的犯罪分子可怎么办?
这些念头短暂闪过,目暮警部很快不再多想,埋头投入到了工作当中。
正忙着,忽然,走廊里传来一阵骚动。
“怎么回事?”目暮警部蹙眉走到门口,推门望去,就见走廊里居然溜进来了几个记者。
“警部!”能跑到这里的记者显然也不是什么等闲之辈,他们很快认出了眼前的警官,热情地凑了过来,“江夏先生的那两位朋友呢?听说他们在做笔录,做完了吗?”
在记者们看来,这两个人身上,实在有太多引人注目的热点——首先“名侦探江夏所认可的友人”这个身份,能让经常观看案件新闻的老读者们产生一丝亲切感,进而愿意花时间阅读下去。另外,那两人今天的经历,堪称传奇。
——一个初次查案就查到了大案,并且以身入局,英勇帮别人挡住了死劫。另一个则临危不惧,当场跳车,最终……
呃,最终虽然没起到什么作用,但那跳车的英姿值得称赞。只可惜当时路被封了,两辆车的车速又不算低,远处的围观群众只抓拍到了一道模糊的影子,否则那跳车的照片肯定能拿来放在头条版面。
总之,在了解过现场的情况之后,嗅觉敏锐的记者们立刻就找到了绝佳的切入点。
只可惜那两个“切入点”只为正义不为名利,眨眼就跑得不见踪影,听说是来了警局。
他们只好带着长枪短炮追了过来。
“你们说爱德华先生和山田先生啊。”目暮警部想了想,“他们已经做完笔录了。这次案子涉及的人太多,我也没注意他们的去向。”
……
备受记者们瞩目的两人,此时早已发挥全部的潜行能力,在飞速做完笔录以后溜出门外,一路逃出了警局。
但两人并不是同步出逃:很显然,伏特加深刻吸收了刚才两辆炸弹车并行的教训,他用两倍速的语调做完笔录之后,十分果断地甩下爱尔兰,单飞跑路。
突然开始单独行动,并且行动的如此果断,当然另有原因——
“大哥!!”
伏特加来到路对面,看着那辆熟悉的黑车,一时感动得热泪盈眶:终于,在吃尽了漂泊的苦后,他终于又回到了琴酒大哥的身边!
“我再也不嫌加班麻烦了。”伏特加一边拉开车门,一边在心里暗暗起誓,“区区通宵,算得了什么?——我一定要努力工作,成为大哥的左膀右臂,让他再也没法把我单独派到外面去!”
这么想着,伏特加钻进副驾驶座,反手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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