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收到金家送来的料子和毛皮时,时间已经将近傍晚了。
她翻了翻那两匹衣料,还有毛皮,就忍不住直叹气。
马氏不知道她在为什么叹气,还笑道:“麻嬷嬷的要求不高,衣裳又是预备到正月里才穿的,你慢慢做就是了。额觉着,以你平日里做针线的速度,一个月都不用就能做好了。尽量做得精细些,她虽然说不需要满绣,但也不能光秃秃的啥都没有,你就在边边角角的地方绣些别致的纹样,也好让麻嬷嬷瞧瞧你的好针线。她可是宫里出来的人,太后娘娘身边的心腹。长安城里哪家的夫人太太不敬她三分?只要她夸你一句,谁都会高看你一眼。日后你去国公府赴宴,再遇上别家的千金小姐,就没人敢小看你了。”
马氏打从心里认为,自家孙女在女红上的功夫就不可能输。她正经学针线才多长时间呀?两年不到,就已经能跟人家有二、三十年功夫的针线娘子比了,满长安城里的大家闺秀都不如她有天赋!
既然有天赋,那就赶紧把名声传扬开,可不能光自家人知道。这种好名声,要比唐家大小姐在诗词才华上做文章稳当多了。对于边军武将人家来说,儿媳妇即便是会作一百首诗,也比不上做一身厚棉袄的本事实用。唐家大小姐想靠才名求一门好亲事,结果被同样有才名的金善缠上,费了好大功夫才能脱身,名声也坏了。靠女红扬名的女孩儿就不容易遇到那样的浪荡子,还会给人留下安静、贤惠的印象。
马氏不指望孙女能嫁进高门大户,但孙女这般出色,总要嫁个样样都配得上她的青年才俊吧?最好是有些家底的,孩子嫁过去也不至于受苦,就象周芝兰那样……
马氏心里更期盼孙女能在长安婚配,那样兴许丈夫就会舍不得孩子,决定要留下来了。至于回老家扫墓那事儿……回就回嘛,等丈夫告老致仕了,趁着身体还行时,回老家一趟,拜祭一下公公婆婆,过后照旧回长安度日,也是一样的。横竖永平老家也没几个与丈夫交好的亲友,长房亲族更是面目可憎,三十多年没见过面了,哪里比得上长安这里熟人遍地,还有她亲人在这里哪!
要养老,自然是在熟悉的地方更好。横竖他们夫妻都到西北三十多年了,早就习惯了这边的生活,回永平做什么?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如长安繁华……
马氏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嘴上继续笑着哄孙女:“额知道你平日里不耐烦做这些,从来只会给自己家里人做衣裳帽子,可你毕竟也大了,再过两年就该说亲了,额们也该想想以后。你有本事,咋就不能宣扬出去咧?有了好名声,又有麻嬷嬷替你撑腰,你将来谁都配得上,还怕别人看不起你么?”
海棠无奈地说:“阿奶几时有了这样的想法?事先也不跟我说一声。先前在金家,您也是忽然就让我在别人的针线上动手,吓了我一跳。你就不怕我把人家好好的针线活给绣坏了,直接得罪了麻嬷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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