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是两年前毕业于魔都一所二本财经院校的学生,魔都这些年发展非常快,一些人在这期间赚了很多钱,而更多的人为了赚钱都差点拼了命,却刚刚够房租水电。
比起那些月薪相仿,宁可住工地也不住集体宿舍的民工来说,小雨的生活已经足够丰富。
魔都的收入还是很高的,小雨曾经待过的公司,一个月工资4000元,这样的收入在小雨的老家,基本上是不敢想象的,因为老家的房子一平米只有一千多。
房子再小,总归要独立的单间吧?这不过分对吧?小雨租了一间小公寓,一个月房租1500,然后吃饭、看电影、买手机、化妆品等等,小雨一个月,虽然只有这些“基本生活要件”,但是却已经所剩无几。
家里有个妹妹,现在上高中,小雨每个月只能给妹妹留400元。
但是这已经足够多,小雨当初上高中的时候,一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50元。现如今,小雨终于毕业了,有了一定的收入,有了当初想都不敢想的月薪四千,但是小雨很不幸福。
曾经吃馒头咸菜都可以生活的她,开始讨厌三菜一汤的盒饭和索然无味的电影院,而是喜欢上了歌厅、酒吧这种地方。
从小因为贫穷,小雨从来没有为了长相困扰过,因为还轮不到考虑那个事情。但是毕业了她才知道,女孩不漂亮,很多事的难度就拉到了max,加上她心底里的自卑,谁看了她也不会觉得多么好看。
如果有钱就好了…
不怕一个人喜欢钱,也不怕**与能力不成正比,就怕**越来越大,却不愿意为之付出努力。
小雨不是不想努力,但是她再加班,业务再好,真正遇到了好的客户,老板总是安排另外一个女的去干。
小雨不能理解,那个女的也不是什么美女,凭什么好的客户就给那个女的?
凭什么那个女的最近买了一个奢侈品的包?
凭什么单位好几个男人都喜欢那个女的?
这一切,在小雨有幸接触到了峰哥之后就变了。
峰哥是小雨的同乡,一次在酒吧,峰哥喝着昂贵的洋酒,结果喝到断片,说起了家乡话,小雨看到峰哥的潇洒状态,就把峰哥拖回了自己的小屋,自此认识了峰哥。
峰哥比小雨只大一岁,但是出手极为阔绰,几百块不必多提,几千块也不眨一下眼,小雨和峰哥磨了好几次,彻底的向峰哥表达了自己的忠心,进入了这个团伙。
当骗子这个事,第一步就要让自己变成混蛋,不要相信自己是人。
自己是更高级的生命,怎么能是人这么傻的动物呢?
道德,那是人类才要遵守的东西;害人?能赚到钱不就是了?
小雨从接受不了这个事,到骗到了第一笔钱,只经历了三天的时间,天赋之好让峰哥都觉得自己没有看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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