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今竹自付自己并非热血冲动之辈,可是看完这个奏折,一股怒火腾地串上来了,灼烧着她的内心,是可忍孰不可忍,喃喃说道:“指鹿为马,颠倒黑白。这是逼我当小人,留下千古的骂名啊!”
林同知循循善诱说道:“史书都是胜利者书写的,顺王谋逆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你冒险告发顺王,是立了大功,救了皇上性命,使得帝位不再摇摆,江山巩固,再次救大明于水火之中,其功劳堪比去年的解东海之危,史书会单独为安远侯做传的。”
沈今竹冷冷一笑,说道:“当年秦桧杀岳飞,也是如此想的,他笑到了最后,是胜利者,可是历史按照他所认定的下去了吗?他构陷岳飞谋反,软硬兼施,岳飞不招,一堆捏造的所谓证据斩了岳飞首级。可是历史最后还是说岳飞千古奇冤、秦桧绝世奸臣,被后人唾骂。”
林同知面色铁青,说道:“安远侯自比岳飞,一介女流,未免太自信了。”
沈今竹说道:“我虽女子,也晓得礼义廉耻,是非曲直。我没有岳飞的铁骨铮铮,我怕死怕苦怕痛怕穷,我贪图财物、爱慕虚荣,我喜欢权力,喜欢银子,我也想将自己一手打造的财富传给后人,可是有时候做人真的要有所不为,有些事情绝对不能碰、不能做,否则活在这世上,如同行尸走肉,还有何意义呢?”
林同知冷冷道:“你就是靠着口舌之利周游列国,得了侯爵之尊,这一点我自愧不如。只是今日我找你谈,并非要你教我如何做人,我只问你——这奏本你签还是不签?不签就请尝尝马钱子的味道。”
沈今竹颤抖着在书轴末尾写了几个字,林同知探头一瞧,顿时老羞成怒,沈今竹居然在落款处居然写了“天日昭昭”四个字!
凡是有点文化的都晓得“天日昭昭”是岳飞死前的绝笔,以自证其清白,临死不屈。
林同知叫道:“来人呐reads;!送安远侯上路!”虽然皇上交代不要轻易动手,可是到了如今这个地步,林同知实在忍无可忍了,沈今竹太过顽固,而且油嘴滑舌,不仅说服不了她,定力稍差的恐怕还会被她迷惑、被策反了,这种祸害,留她做甚,不如叫人给她强行喂药,看她还敢不敢如此嚣张!
暗门打开了,两个健壮的锦衣卫面有惶恐之色慢慢走进来,林同知很是诧异:莫非走漏了风声,被曹指挥使寻到这里来了——应该不会这么快啊!
岂料手下身后还跟着一个妇人,借着宫灯的光芒,林同知看清了妇人的相貌,顿时僵在当场,连沈今竹都很惊讶:居然是林夫人冰糖,而且此时冰糖右手还拿着一个匕首,那匕首的尖端已经刺入颈脖处细嫩的皮肤,鲜血如蚯蚓般蜿蜒而下,一身绣着百子嬉春图的月白色通袖袍上,右衽以下已经被鲜血染红了,慢慢浸入到了雨过天青马面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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