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龟八年(324)三月底,中山郡卢奴县外,到处都是“难民营地”。
段末波刚刚打猎回来,就听到了一件令他血脉贲张的事情。
他没有丝毫犹豫,翻身上马,带了数百骑呼啸而去。
恒水之畔,数名髡发鲜卑人被五花大绑,跪倒在岸边。
看他们一副鼻青脸肿的样子,显然被狠狠收拾过,这会被按跪在地,依然满脸狠厉之色,心中不服。
“毛邦,尔母婢,敢杀我亲兵?”段末波飞身下马,怒喝道。
恒水岸边站着千余名丁壮、郡兵,见了涌过来的鲜卑骑兵,骚动不已。
段末波步步逼近。
到了最后,郡都尉带着十余兵丁,咬牙上前,拦住了段末波。
段末波看到横在身前的长枪,脚步停了下来,怒气不减,看着正站在粮车上的高阳太守毛邦,骂道:“你懂不懂事?这几个都是敢于万军之中驰突的好汉,不过杀了几个老弱妇孺罢了,算什么屁事?”
毛邦从车上跳了下来。
已经三十三岁的他身形颀长,面容清癯,凭风而立的时候,倒有几分士人气度。
但他终究不是士人,更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
此刻他胸前罩着一领鹿革皮甲,左弓右刀,大踏步走来之时,一点没把那几百落雁军将士放在眼里。
“驰突万军的勇士,犯了军法也该斩。”毛邦硬邦邦地回了一句,道:“你要抢人么?”
说完,又指了指他身后的鲜卑骑兵,质问道:“怎么?要造反?你敢么?”
段末波咬牙切齿。
有那么一瞬间,他是真的不想受这个鸟气,一刀斩了毛邦这贼厮算了。只不过,喘了好一阵粗气后,他生生咽了下去。
他不是担心远在汴梁的家人。
事实上,家人固然重要,但也不是不可以舍弃,死就死了!只要他还活着,无论抢也好,娶也罢,总会有女人,总还能有子嗣。
他真正舍不得的,其实是富贵。
“此乃中山郡,用得着你多管闲事?”段末波骂道。
“道中遇此恶事,随手捕杀了,你待如何?”毛邦反问道:“便是闹到中护军那里,我也要杀此数人。”
“没有将士们在前线奋战,你早让贼人捕去了。”段末波气道。
毛邦看出了他的虚实,懒得多说了,转身下令道:“速速斩了!”
高阳郡兵们得令,手起刀落,将几名鲜卑骑兵斩杀于恒水之畔,然后又将无头尸体抛入河中。
远处的落雁军士卒喧哗不已,所有人都看着段末波。
段末波心中已有悔意。
早知道今天就不逞强了,这会弄得下不来台,威望受损,着实亏大了。
明正典刑后,毛邦远远朝段末波拱了拱手,道:“段督勿要忘了午后军议,告辞。”
说罢,翻身上马,呼喝而去。
幕僚策马跟上,说道:“府君为民请命,消息传开后,远近称颂。今后做事,便要容易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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