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虽然说交情不深,但也不能说一点没有,一位曾经的龙骑禁卫大统领为刘一夫忙的是鞍前马后的服务,他图什么?还不是希望刘上夫救活公主。人家毕竟是死了,这死后事情一点也不办,有些说不过去吧。
可再怎么样。
一滴生命之水。
母亲的母亲。
还是算了吧。
刘一夫收起了瓶子,反手一个金钟。
这里面是傀儡虫。
与其让她活,不如老规矩,炼成傀儡尸 姬吧。坦白说,不会武功的永庆公主当尸傀儡都是不够格的,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
也就哪天玩了。
当一个乐子吧。
但当刘一夫要动手时,他停住了。
“哼,有趣,你也是不简单,竟然能够潜行至此。不过你纵然是到了这里,又有何用,你能阻止我做我想做的事吗?能捡回一条命,你就该偷笑了,怎么有胆量跑我船上的,还敢离我这么近,是觉得我已经提不动刀了吗?”
随着刘一夫的话。
一个人现出了身影。
他从阴影的角落中走了出来。
此人一袭的黑衣黑袍,脸上也是蒙着面的。
这个人正是神秘人。
“你——为什么不救她?”
刘一夫看他。
忽然笑了。
“我以为怎么回事,原来又是一条舔狗啊。”
他说着,看了看永庆公主。
“这女人哪来的魅力啊,我记得当代罗王也不喜欢她的吧?”
其实,罗王至少曾经有一段时间是喜欢永庆公主的。毕竟是位公主,更是罗王的妹妹,罗王又怎么可能不疼爱这位公主呢?
但,那毕竟是罗王。
一国之王者。
这么说吧。
凡是当王的,无论明君还是昏君,没一个好东西!
当明君,那肯定心如铁石,必要时亲情算什么,为了国家,该和亲和亲,该剪除心腹大患就剪除,什么?这是姑父?杀了!这是弟弟,赐其自尽。
弟弟说发发慈悲吧,我不想死。
明君说这是群臣的意思,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还有一日杀三子的,二十多个儿子,我杀三个怎么了?
更有逼女儿嫁给不喜欢的人。
女儿有喜欢的人?
搞死他。
女儿好不容易离婚了。
再赐其复婚。
什么?
你是我女儿?
那更要听爸爸的话了。
幸福?
那虚头巴脑的东西,它重要吗?
这就是明君。
至于昏君就更不要说了。
所以,罗王开始是宠爱妹妹,但渐渐的他就不爱了,然后,就没什么感觉了。
特别是,有时想想,反而会恨上了。
毕竟,先王好像更喜欢妹妹。
简直岂有此理。
我才是儿子好吧。
所以,时至于今。
即便是个瞎子,也知道,永庆公主在罗王那儿不受待见。
哪怕永庆公主其实可以算是个美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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