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楼除了楼梯口边上的那个小房间没有被杨母盘下来,其他的房间都叫杨家一家人住了。
而此时,那个小房间的门打开,里面出来了一个穿着彩虹色袜子,上面烫着爆炸头,下面留着少量头发的女孩儿。这是典型的社会姐装扮,她的脖子上还挂了一串毛衣链,脸上画着浓浓的妆。
社会姐虽然打扮像社会姐,性格却十分热情。
她从小房间里把箱子拖出来,放在门口,杨母和她做了几年的邻居,立刻问道,“艳子今天大扫除啊?”
名叫艳子的女孩只有二十出头,一看就不是h市本地的。她的房间正乱糟糟一团,什么都扔在地上,房间门口还堆了好几摞捆起来的杂志,有知音,有读者,还有一切叫不出名字的小杂志。
艳子道,“杨姐,我搬家了,以后就不住这里了,今天整理房间呢。”
陆遥的眼睛亮了一下。
“搬家?怎么住的好好地就搬家啦?”
“我换工作了,不想在那个网吧干了,我叔叔给我介绍了一个超市售货员的工作。”艳子笑了一声。
“哦哦,那个也挺不错的,好好干,以后杨姐去买东西说不定还能遇到你呢!”杨母也跟着笑。
“是啊,对了杨姐,我这些都不要了,欢欢要不要这些书?”艳子问道。
杨欢是个热爱看书的小姑娘,虽然家庭条件不能让她随心所欲的买书,但h市的小学都有流动书屋,也就是在教室的后面放了书架,有免费的故事书看。杨欢几天就能看完一本书。
小丫头听到艳子要送书,激动地一蹦三尺高,“艳子姐姐,我要的!谢谢艳子姐姐!”
杨母道,“你这孩子真不知道谦虚!”
杨欢哪儿还听得到杨母的话,欢天喜地的就跑过去拿书了,李明珠动了动,跟着走过去。
杨欢拿书的时候,叫她按住了手。
“这个可以看。”李明珠挑了几本读者拿出来,把知音和其他爱情的杂志放在了另一边,“这个不要看。”
李明珠算杨欢的半个老师,杨欢对她言听计从,乖巧的抱着读者,点点头。
艳子道:“瞧我大意的,这些书欢欢不能看的,就直接扔了吧。”
杨母道,“别啊,留着卖点儿钱也好。”
艳子说,“杨姐你要就拿去吧,我懒得卖了!”
杨母道,“以后要见面就难了。”
艳子笑了一声,“有机会总能见面的。”
艳子的话说的底气不足,她们这种出门打工的外来人员,在这个大城市里面身世浮沉,被时代巨变的洪流冲散的七零八落,飘在各式各样的农民房里,一分开就是永别,谈不上下次见面不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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