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知道,段汗沁拿着一把微冲,沈锦臣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当时我没有任何机会。但我发誓,我一定要亲手把他剁成肉酱,求老天保护他好好活着。”
“但那时我求的不是老天,而是蒋破军。我求他收留我,我老豆恩断义绝,我女人水『性』杨花,我无家可归。蒋破军答应了。”
“我从一个小混混做起,双手沾满了鲜血,为蒋破军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以为蒋破军已经信任我了,后来我才知道,我还是没有任何机会,但我一直等着。”
“我身上的伤疤太多了,他们都叫我行尸,我也就叫自己行尸了。其实我真的就像一具行尸走肉,生活早已离我远去。逐渐的,我也沉『迷』在杀戮中无以自拔。”
“现在,她叫岑汝了,是‘天玑’的总经理,坐拥豪宅,出入名车。主业是梅掩城的情『妇』,偶尔也回蒋破军那里客串一下。”
“我很矛盾。我身上每挨一刀,我就觉得报复了那个女人。有时候又想,她一定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我不能让别人伤害她,她只是一个弱女子。我一直在暗处关注着她,在她的豪宅附近租房子。”
“其实,我可以轻易地杀死梅掩城,但可能伤害到那个女人的利益,梅掩城要比蒋破军重情重义,对那个女人是有感情的。更何况对我个人来说,后果也太严重,无路可逃。对付蒋破军,我去一直没有找到机会。蒋破军从不在女人家里过夜,都是女人自己送货上门,收货地址还不一样。”
“他老婆死了,孩子离家出走了。蒋破军和我一样,都是没有家的人,嘿嘿。”
行尸脸上还是淡淡地笑着,似乎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不过具体的细节,却说得语焉不详,可能是心底永远的伤痛,或者是早已淡忘,抑或是根本就不明底细。甚至,三者兼而有之?
“你为什么突然觉醒?”于根顺盯着行尸陡然发问。既然已经习惯和沉『迷』,为什么要改呢?难道真的是因为哥的英明神武,感召了『迷』途的羔羊?
行尸一怔。从于根顺进来以后,行尸脸上就一直挂着笑容,无论是刀贯手心,自行裹伤,还是揭开十年来的伤疤,都没有影响他的笑容。而此时,他的脸上居然是一片萧瑟。
“离家十年,我一直没和父母联系。开始是因为赌气,后来是怕牵累他们,再后来就习惯了。一个月前,我去琼州执行任务,偷偷潜回去看了一眼。原来我老豆的工厂早就败落了,老豆去年冬天得了肝癌,没能熬过春天,算是气大伤身吧。剩下我老娘,孤苦伶仃,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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