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咎”,即过失、错误。引咎辞职,就是由自己主动承担过失或错误的责任,并因此感到内疚而辞职。由此可见,要做到“引咎辞职”,从主观上说,起码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对于“咎”要“引”而不是推,敢于承认自己有过失有错误该负责任;二是对于“咎”要有“疚意”,即对过失错误感到内心愧疚痛心。如此看来,梅掩城的“举措”可以“达标”。
引咎辞职之例,外国颇多。世界上许多国家常有引咎辞职的报道,可谓“家常便饭”。
在我国古代,引咎辞职的也不乏其例。众所周知的是三国时,诸葛亮用人不当,致马谡失守街亭。因此,“挥泪斩马谡”之后,诸葛亮自贬三级。古今中外,诸如此类的事例举不胜举。
多年来,我国发生的重大失职或渎职事件,真是屡见不鲜。诸如:有的豆腐渣工程致死数十人,有的造成经济损失千万甚至上亿元,有的贪污受贿上百万上千万元受刑事处理的等等,至多查处当事人,而没有任何一级组织受到追究或处理,更不用说有关领导人引咎辞职了。
引咎辞职,早有明文。1995年中央5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辞职制度”。令人遗憾的是执行得并不尽如人意,目前各地出现的有咎不辞、有咎难辞的现象十分普遍。反而常见官员带病提拔、异地重生。现在看到梅掩城“引咎辞职”,可喜可贺。但愿此举在神州大地发扬光大!因为这对加强民主法治,维护人民和国家利益,善莫大焉!
楚楠字正腔圆地念完了这篇文章,暗自撇嘴。也不知道陈展局长是怎么想的,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学习这么一篇东西。莫非梅掩城还是正面典型?大家学习的榜样?
真相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而楚楠正是这极少数人之一。你说梅掩城好好的一市局局长,干嘛要招惹我家顺子呢?三个月前,县局局长熊长喜也招惹了顺子……市局一把手,县局一把手,呃,顺子跟根各级机关八字不合啊!
市局,县局,上面是省厅,下面是派出所。派出所一把手可不就是我吗?嘻嘻,幸亏我一直怀柔来着……
本所长还真是英明哦!楚楠的嘴角不由得往上一弯。这个表情却让指导员魏逐风看见了。
魏逐风心里纳闷。“花霸”这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吗?读报学习都能这么乐的?
没承想,魏逐风的嘴角刚一歪,就被楚楠发现。楚楠瞪了魏逐风一眼,朗声宣布,“下面请指导员谈谈学习的体会,大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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