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悦往腰间摸银子结账的时候,正好摸到了房绮文给她的那个荷包。蓝色的荷包小巧玲珑,绣工细致,喜鹊栩栩如生。
她打开,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竟是一张画像。她的画像。
画是丹青画,笔锋细腻,用色柔美,将她隽秀的五官,轩昂英姿跃然纸上,深黑的一双明眸,带着丝丝冷气。
这应该是那日她当街斩狗的样子吧!
从未想过,有一日也有人为她作画,以表倾情。
可倾情又如何呢!人都是为了自己而活,即便是倾情,她还是选择回去了。想想自己不也一样,即便对连琋倾情,可还是选择回来了。
有时候,我们总是鄙视自私的人,却轻易的忽略掉自己本身也做不到无私。
君悦收起了画,结了账,往南宫素寰所在的胭脂铺子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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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门口时,一股脂粉味扑鼻而来,让她这刚吃过热东西的鼻子大大打了一个热乎乎的喷嚏。
君悦揉了揉鼻子,拾级而上。
清晨的铺子里客人稀少,却非常的热闹。
店老板店伙计围在铺子门口,看着中间的两个女孩,一个是南宫素寰,一个…
…又是公孙倩。
公孙倩似乎是属狗的,她特别喜欢狗。上次她削了一条,如今她又换了一条。并且将它放在最显眼柜台上,柜台上还传来一股不属于脂粉味的味道,热乎乎的冒着热气,那是狗肚子里的残渣。
“呕……”君悦刚吃下去的混沌,差点没忍住的要吐出来。
尼玛狗都敢恶心她。
店老板一张老脸都快哭出来了,却不敢抱怨半个字。
“你算什么东西,也配用这么好的胭脂吗?”
人群中,公孙倩高傲的扬着下巴道。
相比公孙倩的高傲嚣张,南宫素寰显得端庄大气得太多。她不恼不怒,声音沉沉稳稳,却透着股威严。
“我配不配用,也不需要你来评判。老板开门做生意,迎的是八方来客,往来无贵贱。姑娘既然看不上我的身份,又为何拉下脸皮跟我说话?”
公孙倩哼了声,“我告诉你,本姑娘就是自降身份也要骂你这个不要脸的贱人。一个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野种,别人叫你一声郡主,你还真以为自己是高贵的郡主。啧啧,说不定就是青楼里的婊子生的。”
南宫素寰依旧声音平平,“姑娘一口一个野种一口一个婊子,想必是深谙此道,想来姑娘经常光顾这些地方。不知道城里的楚人馆,可有姑娘的老熟人?”
周围人个个皆是掩嘴窃笑,这南宫郡主看着温温和和的,却是骂人不带脏字的厉害角色。
楚人馆,那可是赋城最有名的伶人馆。
公孙倩气得不轻,本以为这女人也不过是和房绮文一样,是个软弱的主,没想法原来是个厉害的。
“哼,一大清早的嘴巴还没漱就来这里满嘴喷粪。本姑娘是谁,本姑娘姓公孙,公孙家可是正经人家,怎么可能沾染那些不三不四的下三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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