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事情很多,我先说这个电表改造(实际是电网改造)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
萧宸朝黄睿和徐菲招呼了一下:“都记一下。”
徐菲是特意来记录萧书记言行的,纸笔随身,立即拿出来准备做记录。黄睿本来今天是不用记录什么的,但萧宸一说,他也连忙回车里拿了纸笔过来做记录。
朱大春的叙述能力不是很好,有时候有些废话和偏题,不过萧宸却也不怪他,只是时不时要出言打断一下,然后把话题拉回来。经过萧宸的反复询问,基本上弄明白了事情是怎么回事:
草场镇供电所副所长刘强代表鼎清区电力公司在未开具任何票据的情况下,收取了花叶村村民200元/户 50元/人(按户口人数计)的现金,另外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里的土地征用补偿款按30元/人扣取,声称总共收取的80元/人是用于此次电网改造的“伙食费”,并且威胁村民:“哪个敢不交,我就不给他安电,自己摸黑、点蜡烛。”
1993年12月23日,朱大春代表花叶村找到鼎清区电力公司户改办主任反映这个问题,户改办主任一开始给他的答复是“这个收费是合理不合法的,但还是必须要收的,我们改造的钱不够用”,后来又说“这个收费不是电力公司收的,哪个收的你找哪个”。
有些村民交不起,就跟刘强商量能不能先把电装好,日后有钱了再补交。刘强就跟他们说:“不交钱不安电,这个没得商量。”
事实果真如此,1994年1月13日,其他村民都已经改造完毕,而没有缴纳费用的这几家至今未通电。对此,鼎清区户改办竟然无比荒唐地回答:“其实我非常想给这几家接线通电,但就是你们供电所的刘副所长阻止我们给这几家接线,我们的生命受到威胁,所以没办法,不能给这几家接线。”
1994年1月16日上午,花叶村村民朱英等人按照区信访办的指示,到草场镇街道办事处要求处理镇供电所刘强副所长与鼎清区电力公司在农村电力“一户一表”改造中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以及刘强阻止鼎清区电力公司给这几户人进行电力“一户一表”改造的问题。
为此,村民朱英等人向草场镇街道办事处的陶部长出示了国家计委在《关于制止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乱收费行为的通知》文件,然而陶部长却以“国家政策是不假,文件也不假,但具体怎么执行就看我们怎么操作”这种与国家政策法规明显对立的语言和行为,为鼎清区电力公司和刘强开脱,对受害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并且态度相当蛮横,“随便你往哪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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