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是他看的第二本网络小说,其他还有《天魔神谭》、《小兵传奇》、《风姿物语》、《佣兵天下》、《搜神记》、《紫川》等等。
他看的第一本是《飘渺之旅》,天天在网上等着更新。飘渺之旅只看过一遍,而诛仙看了四五遍。虽然不能说每一个字都记得清清楚楚,但大致情节还在心中。
后世他看过大量网络小说,对于写作技巧并不陌生。作为一个酒吧驻场歌手,虽然也是扑街级,但组织文字的能力还是有的。何况前世为了生存,还真为音乐专栏写过稿子。
《诛仙》搁在他重生之前,泛不起水花,而且有不少瑕疵。不过这本书抄是要抄,他不会完全照抄,增删改查做优化,那是少不了的。
重生前的火书也很多,但谁知道会不会因为超时代,而水土不服。
所以恰当的时机,合适的书,这样风险最小。
那时候五笔输入法早已经淘汰,但这时候是十六岁的周寒川,暑假还报名了五笔输入法的培训班。
打开电脑,搜索出起点中文网的网址,,注册成为作家,笔名忘川。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比大家想象的还要久远。就在那片神州,就在那片浩土。”
“这世上本没有神仙,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诸般神奇……”
噼里啪啦一顿操作,word2000上的文字,一行行出现。随着对输入法的熟练,他打字的速度渐渐加快。脑中有大致情节,写起小说来不要太快。
不觉间杯中茶尽,不觉间杯中茶满,等到周寒川膀胱鼓胀,这才发现天色已经暗淡。他坐在电脑前,从中午一直到傍晚。
周寒川伸了个懒腰,从厕所出来后,喊道:“妈,你怎么不喊我?”
中间几次添茶,周寒川都没有发现,实在是太过专心了。徜徉在故事中,回味当年的情怀,那种滋味实在美妙。更令周寒川诧异的是,他在写作的时候,自动进入专心致志的状态。
这一切的神奇,他只能归结于金手指。
“写的不错,没想到我儿子还有这本事。等你发表,妈妈当你第一个读者。”乔溪夸赞道。
她不觉得儿子写小说有什么不妥,总比看小说打游戏强吧。儿子身体这样,她的要求降低了很多。何况儿子从小就聪明,打小就老成。虽然身体弱,但脑子绝对够格。学习什么的,也从不需要他们操心。这俩月儿子学习掉队,和家里吵架冷战有很大关系。说起来有些惭愧,还是他们影响了孩子。
“妈,放心吧,我不会影响学习的。”周寒川有些不好意思。
“学习什么都是次要的,身体才是主要的。妈这次辞职,也是和你外公商量了。你外公正在出方案,得把你的身子骨调理回来。”乔溪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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