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兴许是离开得太久,这座我土生土长的城市已经不再是我记忆中灰头土脸的模样,它是崭新的。坐在公交车上,我睁大眼睛望着城市宽阔的公路,林立的高楼,以及时髦的男女,恍如隔世。
我在想,这座日新月异的城市,我爸会以什么眼光去打量呢?
他准会说:莫愁,城市是现代工业社会的缩写,我们该庆幸我们生活在这个世上为数不多的桃源里。
想到我爸永远安睡在那片绿意盎然的桃源深处,我感到稍许欣慰。
中间转了好几次公交车,城市公交网络太过交错,我有些晕头转向,中间还坐错了一次车。
等到我到达名片上的公司地址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我还没吃饭,早上只是胡乱啃了个馒头,不过现在这时候,倒不觉得饿,只是头痛欲裂。
只要一想到即将见到的男人,我就觉得头更疼了。
我尤其不喜欢他的眼睛,深邃却凌厉,不苟言笑,常常紧抿唇看着你,却不多说话,冷冷的气质硬是毁了他那张英俊的脸。
这个男人是英俊而不可亲近的,就像我遇到的另一个男人一样。
我皱着眉仔细一比较,发现两人的气质竟异常相似,似乎从小就是在冰窟里长大成人的。
都爱用没有温度的眸子看着我,让人浑身不舒服。
抬头仰望面前高耸的玻璃大楼,进出大门的无一不是精心装扮,而我背着行囊风尘仆仆的样子,有些突兀。
此时此刻处于穷山恶水的我,内心泛起怯意。
但来都来了,我没有忘记这次回来的使命,为了我爸,再难再不堪的事我都要忍受,我的身后已经没有退路。
深呼吸了几次,寒冬的冰冷空气让我浑身一震,混沌的大脑终于有一丝清明,我走到路边的电话亭,塞进一个硬币,一个键一个键地重重摁着号码。
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嘟嘟”声,我的手心不自觉沁出汗,心跳也渐渐加快。
其实只是在一个屋檐下相处了三天的路人,而将那三天放到人生的漫漫长路上,微小到不值得回忆。
他确实欠我的,但我不确定他愿不愿意还。
我想,如果重新选择,即便知道他不会回报我什么,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背起受伤昏迷的他,走在崎岖泥泞的山路上死也不放手。
电话那头那声沉沉的一声“喂”,让我的心狠狠地揪了一下。
我握着电话筒,紧张得沉默了几秒钟。
这几秒钟出奇漫长,但我还是决定说话,不知不觉咬着唇:“你好,林……先生。”
“……莫愁?”出乎意料,他直接喊出了我的名字,这一次倒不像以前那样礼貌地唤我“莫小姐”。
“是我,林先生,真高兴你还记得我。”我死死地握住听筒,用我以为镇定的声音说话,可是因为我不常求人,也不懂得怎么开口求人,所以我的声音在发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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