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青豆?”多丽丝挥手散掉那股怪味。
“一个流浪在外的旅人可不敢奢求太多”,他将竖琴架起,“作为回报,我用歌声向你表示谢意。”
“还嫌这里不够闹吗?”。多丽丝向厨房喊道:“托尼,一盘煮青豆,可以不加调料。”
“谢谢”,诗人卷起袖口缓缓唱起:
“我喜欢这个宁静的小镇,
亲如兄弟,
每日我们欢快姚唱,
生活如画亲怡,”歌声舒展让酒馆内杂乱的讨论平静下来,那三个孩子向诗人跑来,
“我喜欢这个热闹的小镇,
热情如火,
每晚我们欢聚共饮,
生活如诗醉人。”
一片掌声,几个居民高举酒杯,“敬亘科镇”
“不,不,我还没唱完”,诗人左手下压示意稍等:
“我喜欢这里的酒馆,
俨若乐园,
多丽丝的美味招待,
我终身不忘——”诗人摘下帽子向多丽丝致意,“感谢款待。”
“敬我们的多丽丝大妈”一个女人尖叫着站起来。
“敬多丽丝”诗人敲敲柜台,“我的酒在哪,我不能错过这么美好的机会。”
多丽丝大笑着倒出一大杯酒,“下次你得换个花样。”
“游吟诗人最多的就是花样”,那个家伙戴上帽子猛喝一口,袍子被拽了一下,他低头,那三个孩子围在身旁,“啊,你们又找到我了。”
孩子们笑着点头,没有说话。
“让我想想,上次说到哪了……”诗人装作苦恼的模样,“我记不起来了,谁能提醒我一下。”
“那条龙”,一个孩子高声喊道。
“弗南多消灭了龙”,身旁的孩子补充。
“对,对,弗南多砍下了红龙的脑袋,那个脑袋比这个酒馆还要高,龙的眼睛比……比你还要大”,诗人指着个子最高的孩子,“他很犹豫,怎么把战利品带回去。”
“拖回去”,孩子喊道。
“不那个脑袋非常重,应该叫人来帮忙”高个喊道。
诗人享受地抖着脚尖,“那你怎么想?”他问第三个。
“我不知道……”
“好吧,让我告诉你们结局,这位英雄把红龙身上最坚硬的鳞片取了下来,带回铁匠铺,做成了最美丽的铠甲。”
“哇”孩子们一起闪出祈盼的目光。
他们所说的弗南多是个非常出名的勇士,塔兰特在孩子时也曾崇拜过这个名字,传说弗南多一个人前往红龙栖息的沼泽,在沼泽的最深处找到最古老的红龙,经过连续的艰苦战斗他击败了红龙并且砍下它的脑袋,他带回龙的心脏和鳞片证明他的故事。
经过几代人的传说,弗南多的形象已经接近半神,牛头人的体格,精灵的智慧,半兽人的勇敢,人类的意志,以及绝对与半身人毫无关系的关系,让这个名字蒙上了一层华光,但故事的很多细节已经无法考证,甚至于连弗南多的职业都流传着数种说法,有人说是狂战士,有人说是剑舞者,更有人认为是战斗法师,多种可能性并存反而降低了整个故事的可信度,以塔兰特现在的眼光看来,那仅仅是一个故事,没人能单独击败龙。
“弗南多然后做了什么事?”孩子们好奇地问道。
“嗯……好问题,他回到了他的家乡,霍纳加尔,你们去过吗?”。看到小脑袋一起摇晃诗人得意地微笑,“霍纳加尔是个美丽的平原国家,盛开着鲜花,流淌着银色的溪河,弗南多在那儿结束了冒险生涯,没有什么事再值得他去挑战。”
“你的晚餐,故事先生”,多丽丝将一盆煮青豆递给诗人。
“好了,我该享受我的食物了”,诗人挨个拍着孩子的头顶,“认真进食是对厨师、对自己、对神必须抱有的态度。”
三个孩子认真地点头,他们学习着从诗人口中冒出的每一句话。
“等我吃完,我还有更精彩的故事,要知道,红石是个充满传奇的地方。”
第七十九章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