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若兰闻言,好奇地道:“话本中许多隐秘之事未曾详述,尤其不曾提及林大人的托付和身后诸事的安排,包括林家的家业,不知林大人原本是如何打算的?”
那些所谓的红学学者,有的分析林家家财万贯,主要就是贾琏口中的二三百万财和林如海的职位;有的就说二三百万是错写,应该是二三万;有的说林家一无所有,林黛玉是罪臣之女,带着一个奶娘和一个丫头投奔到荣国府避难;有的说林如海死于朝廷倾轧,有的说林如海憎恨贾敏无子故而疏忽女儿。种种学说,简直是五花八门,哪一种说法都有自己的依据。
林如海是将死之人,还想从卫若兰手里得到后面的五十回红楼梦,关于自己原先的安排自然毫无隐瞒,“因小女是在室之女,我既无子,林家又没有五服内的亲眷,我去后她只能得林家一半的家业,另一半理应尽归国库。于是我与岳母约定,临终前上书倾林家半数财力替荣国府还上将近百万的亏空,剩余财物除了上缴朝廷分给旁支族人些许外,其他都是小女的嫁妆,托寄于他们府上,待小女出嫁后便交还与她。我命不久矣,小女却只十岁年纪,我无力抚养她至成人出嫁,而她也没有能力自立门户,只得托付给岳母和二内兄,岳母很看重宝玉和小女的婚事,二内兄谦卑厚道,酷爱读书,又有祖宗遗风,我常听人说宝玉自小性情温柔,待小女极好,兼是亲上做亲,心里十分愿意。”
听了这么一大番话,卫若兰吃惊道:“林大人替荣国府还百万银子的亏空?可是话本中所有贾家的人对此只字不提。”这么说,红楼梦中的林如海很有可能就这么做了,元春的晋封也很有可能是因此而来,而非什么关于秦可卿身世的告密。林如海这么做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女儿,没想到贾家并无丝毫感恩也未曾好生照料黛玉,实在是无情无义。
话本里自己曾和北静王水溶、陈也俊、冯紫英等人一样去祭奠秦可卿,似乎显得秦可卿身份十分贵重。可是据他所知,秦可卿的身份并无奇异之处,自己去祭奠也是因自家和贾家情分好,秦可卿又是贾家长房长子长孙的媳妇,虽说秦家清贫,但秦业的的确确是个极清廉的四品官儿,职位犹在贾政之上,他的女儿完全配得上三品将军之子。
林如海苦笑道:“我原本想着替荣国府解决后患,他们看在这份情义上定会善待小女,日后小女与宝玉成婚不必担忧亏空之罪,小女也有不比别人逊色的十里红妆,哪知他们并没有遵守承诺,反而逼死了我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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