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建,是一名大三学生,也是一名网络写手,经常在阅读软件上发表自己写的一些作品,可惜都没什么人看。因为受不了宿舍里的人三更半夜还在开黑,而且还叫的很大声,选择了在学校外面住宿。
在大学城附近找了好几家出租房后,我找到了一间物美价廉的出租屋,是一间独栋的平房。屋里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家具什么的一应俱全也不用再去买了,房租一个月一千,不过要压三付一。除了压三付一外,其他我都感觉不错,就是一次性要我拿出四千让我有点肉疼。
我尝试和房东商量能不能压二付一,房东打量了我一眼问我是不是真心想住?在见我点头后,房东表示可以让我先搬进来,压一付一,但下个月的房租要俩千。
我咬着牙应了下来,虽然还是要四千,但起码能拖到下个月,而这段时间够让我兼职赚到生活费了。
在和房东商量好后,房东从门口的柜子上拿出俩份合同,而上面已经写好房东的名字了。房东让我在上面签字,我为了防止被坑,就认认真真的把合同都看了一遍。
合同上的有些内容让我有些不能理解,比如单次最多租三个月,三个月后能不能续租由房主决定。还有屋子内原来的一切物品都不能丢弃,但可以用东西装起来,不过最后不租的时候必须全部带走。
我问房东为什么最多只能租三个月,房东回答说三个月后就放假了,他的亲戚要来住。我就以为房东是为了让亲戚住才定下的合同条约。至于带走出租屋里面的东西嘛,我觉得是房东七老八十了,应该没那个体力来收拾才定下的规矩。
在签好合同转了房租后,房东给我一串钥匙,让我自己看着办,然后就离开了。我拿着钥匙看着房东的背影,总感觉房东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再一次走进了这间出租屋里,仔细的检查屋内有没有针孔摄像头或者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结果还真让我找着了。在床垫下面找着了一个64G的U盘,上面刻着疑是账号密码的数字。
我坐在床上好奇的看着这个磨损有些严重的U盘,手指在边角摸过去都感受不到棱角。U盘上的数字刻的一深一浅还歪歪扭扭的,应该是U盘的原主人自己拿工具刻上去的。
我觉得这是上一个租客忘记带走的U盘,应该打电话给房东,让他问问上个租客有没有丢失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