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根胡萝卜诱惑下,萝卜被任弘牵到两根柱子框架中间,缰绳拴在横木上,任弘用粗麻绳绕缠几圈马身,连四肢都固定好,期间尽量别让它看到自己藏着的刀子!
任弘手握马右后腿,小心翼翼将萝卜的三寸金莲曲起,使其翻转朝上,放在一个胡凳上。
萝卜忍住撅蹄的冲动,它知道,又到修掌的日子了。
或者用任弘的话,称之为:
“美甲。”
马儿喜好奔跑,一来是它们生性好动,而是一天不跑脚就发痒,一个月不跑,四蹄上的角质层便能长到可怖的长度,需要靠四蹄与地面的亲密接触来将其磨去。
但对萝卜而言,从元凤五年三月份,跟着任弘护送乌孙使团起,它蹄子上的角质磨损的速度,便超过了生长。
草原、砂砾、岩石、溪流、高山、雪峰,只要是能想到的地形,西域都有。任弘来回数千里跋涉,士卒身心俱疲,马儿也在苦苦支撑,它的蹄子磨损严重,柔软的肉都快露出来了。
与它同行的许多同类,便是因蹄上角质磨尽,被木刺石子伤了脚,变得一瘸一拐,最后卧着动弹不得,只能被其主人结束了性命。
它不知道,数十年汉匈决战,当时官府和私人马匹共十四万匹,而当他们胜利回师的时候,剩下的战马已经不满三万匹了。
征大宛亦然,三万匹马出去,回来的只有千余,还多是在大宛补充的。
战马和士兵一样,都是消耗品。战场上马匹的死亡,五成是疾病,四成是蹄子磨损导致的受伤,只有一成是死于刀兵箭雨。
萝卜是幸运的,任弘在使团停下休憩时,便会按照汉人的习惯,以葛编蹄,或者为它制作革鞮,尽量减少蹄子的磨损,没事就为它清理蹄子上的污垢。
等到了长安有了条件,更是请最好的铁匠,为其量身打制了大汉朝第一套马蹄铁。锻打后的铁条形为U状,着蹄下。又以子铁如莲子状,高凸尖底、每蹄钉着八颗钉子,好似给萝卜穿上了四只铁靴。
最初它还不太适应,抬蹄总觉得笨重了许多,在长安城里行走时踩得石子路也啪嗒啪嗒脆响,频频引来回首。但从此以后不管怎样的地形,萝卜都如履平地,任爸爸再不用担心它磨伤。
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将马蹄铁换下来修掌,为此任弘来金城任职时,特地要了两个会打铁的军士随行,也暗暗盘算着在边军推广此物。
在确定萝卜不会一撅蹄子将铁匠踢死,任弘才招呼道:“上罢!”
铁匠走了过来,穿着一条被火星烧得大眼小窟的皮革围裙,缄默地铆下萝卜的马蹄铁后,任弘亲自手持小刀,将它那些长得飞快的角质老茧削去,又清理掉锈铁和杂质。
萝卜似是很享受,打了打鼻息,晃了晃满头马鬃,时值严冬,鬃毛也故意养长了些,马虱亦在其内滋生,它这是在暗示主人:“该给你马梳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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