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些文件很长,并且充满了法律术语,但实际上却给申请者留出了相当大的自由操作空间。
每个殖民地都有一个立法机构来制定法律、收缴地方税,还都各自配有民兵武装。除了不能彼此开战外,英格兰政府对这些殖民地完全禁止的事情只有两件:殖民领地通过的法律绝不能与英格兰的法律相冲突,以及殖民地绝不能损害到英格兰经济利益。
否则,这个殖民领地就毫无益处了。
每个殖民地都必须服从英格兰颁行的《航海条例》,要求所有贸易必须使用英格兰或其殖民地的船只运输,经由英格兰的港口。
除此之外,这些殖民领地便可以为所欲为,享受他们无限的自由。
包括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在内的大多数殖民地,都配有一名英格兰派来的王室总督,监督他们的立法机构。
其余地区的地方长官都是自己选举产生。
哦,也有例外,马里兰和宾夕法尼亚两块殖民领地则是由英格兰本土的凯尔菲特家族和彭斯家族世袭传承,但也设立了议会,以及相应的立法机构。
一百多年来,这种交由北美人自己管理的殖民地获得很好的发展势头,轻轻松松实现了英格兰王国的夙愿:新增一个丰盛的海外财富来源。
任何人都可以看出英属十三块殖民领地的增长是如何迅速,不仅仅是人口,还有为大西洋两岸带来的巨大经济价值。
烟草、大米、小麦、靛蓝染料、木材还有蔗糖源源不断的越过大洋而来。而英格兰本土则向这些殖民领地输出手工业品。
羊毛服装、钟表、枪支弹药,谢菲尔德的钢铁,伦敦的家具和乐器,还有转口齐国的精密五金器件、图书、茶叶和丝绸。
几十年间不断增长的贸易大潮,为宗主国带来了红利和就业,也间接贡献了财政和税收。
说到税收,就不得不提一下,这绝对是英格兰王国最大的缺失,或者说一个难以言表的心病。
比如,从马里兰和弗吉尼亚运回本土的烟草,国王和议会通过向烟民们加收关税和消费税而获得了可观的财政收入,但殖民地的居民却只向政府缴纳非常少量的税金,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要知道,英格兰皇家海军每年要耗费数十万上百万英镑用于保护大西洋之间重要的航道,还要为整个北美殖民领地提供军事保护,但大部分时间,这个问题都被视为隐蔽的和技术性,被殖民地的人们自动忽略了。
在他们眼中,只要英格兰本土与殖民领地之间的贸易持续扩大,船只往来不断,那么这片殖民领地就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
再者说了,殖民领地创造出的财富也是间接地让王国政府的腰包鼓了起来,因为,日益频繁的两岸贸易,使得英格兰本土经济也变得愈发繁荣,继而增加了国内税收,充裕了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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