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九年(1691年),割据安南凉山、新郑(今越南鸿基港)等地区的郝氏自立建国,朝廷应安南所请,出兵进剿,与齐国爆发武装对峙,邵氏应广东总督要求,与行会诸商共同捐资一百万两白银。
乾元十一年(1693年),江西水患,邵氏捐白银二十万两。
乾元十八年(1700年),大秦于西域发起对准噶尔的反击,邵氏助饷六十万两。
乾元二十二年(1704年),大秦移民三千户于西域,邵氏再次捐金钱和物资计二十五万两。
乾元三十年(1712年),江淮爆发水灾,山西大旱,邵氏捐资五十万两。
乾元三十八年(1720年),北明从朝鲜咸宁北道侵入辽东珲春地区(今延边自治州),爆发第二次秦明战争,战事持续三年,邵氏陆续助饷一百万两。
从前明建平元年(1674年)至乾元四十年(1722年)年间,邵家光是捐资便超过四百万两白银,其余私下勒索更是难以计数。
邵氏第一代当家人邵炳灿生前曾由衷叹道:“宁为一只狗,不为行商首。”
有鉴于历朝历代,巨贾豪商皆没有什么好下场,邵氏除了继续在大陆经营茶叶专营贸易外,还加大了对外投资力度,以分散潜在的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
齐国作为“泰顺行”最大的贸易对象,同时也是其最大的金主,邵氏天然就亲近齐国,不断将近亲家属和财产朝齐国转移,并大量购买齐国国债和大型商社发行的股票。
长安、大兴、威海(今澳洲凯恩斯市)、建业、广宁(今印尼芝勒贡市)、南平(今越南金兰市)等地,皆有邵氏购置的地产和物业。
威远(今新几内亚岛)、宣化(今帝汶岛)、开化(今爪哇岛)、靖平(今苏拉威西岛)、金洲(今苏门答腊岛)、马来半岛等齐国海外总督领地,邵氏拥有的种植园数量不下二十处。
可以说,要是哪天大秦朝廷要借故抄没邵氏的家产,仅凭他们在齐国本土及南洋领地的诸多投资,也能让邵氏家族继续过着豪奢富贵的生活。
更不消说,邵氏几乎将大半的流动资金都存放在广州和上海两地开办的大齐华夏联合银行之中——对了,邵氏还是该银行的第三大个人股东,以齐国之威,一般的秦国官员也不敢去这家银行抄掠他们邵氏的资产。
邵氏在这么多年来,虽然主要贸易业务皆在大秦境内,但其实在资产投资方面,早已跟齐国绑定甚紧。
大齐皇室到访,尤其还有一位嫡皇长孙、齐国未来的皇帝,这如何不让邵氏倾力巴结,尽心接待?
本来还打算趁某个合适的时机,将家中一位漂亮的嫡亲孙女塞到这位皇长孙的枕席之中,以期搭上齐国皇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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