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宠惠在主持法典编纂的同时,还在北京大学兼职讲授比较法律,但他更多地关注于宪政的实施和国家主权的收回。1918年10月23日,王宠惠与熊希龄、蔡元培等发起和平期成会,痛陈危急的社会形势,倡言和平统一。12月9日,王宠惠与蔡元培、汪大燮等发起组织协约国国民协会。12月25日,王宠惠与蔡元培、景耀月等人发起组织国民制宪倡导会,倡言宪法为国家“存立发达之基础”,制定宪法为息南北之争维护和平的第一要务。以熊希龄、蔡元培和王宠惠等人在政学两界的声望和地位,国民制宪倡导会发起的制宪的号召,在国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王宠惠投身于民初的国民制宪热潮之中,身处要冲,活动积极,有力地推动了近代中国的宪政建构。
名扬海外
1919年,巴黎和会举行之时,由王宠惠与蔡元培、汪大燮、林长民等人倡导成立的国民外交协会给中国代表团发去通电,坚决要求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等要求。迫于国内强大的舆论压力,顾维钧等人拒绝在和约上签字,这是中国舆论“在历史上第一次奋起,并且迫使它的政府屈服”。在随后爆发的五四运动中,王宠惠积极奔走,解救被捕学生。
1921年,作为中国出席华盛顿会议的全权代表之一,王宠惠积极参与了会议的筹备和谈判工作、他在会上提出了取消各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等多项建议案,与列强进行了艰苦谈判。王宠惠极其关注领事裁判权的撤废,指出“此制一日不废,则中国未便开放内地任外人居住贸易”,这是他为恢复中国司法及行政主权完整而进行的一次重要努力。由于列强的阻碍,使得中国利用华盛顿会议收回领事裁判权的想法再度受挫,但他的爱国热情和聪明才智博得了广泛的国际赞誉。
1920年8月14日,王宠惠就任大理院院长,兼北京法官刑法委员会会长、法理讨论会会长。王宠惠出任院长后,秉承法制原则,对大理院的一些事务进行了改革,促进了当时的司法发展。
1921年6月,王宠惠代表北京政府出席国际联盟会议,并被选为国际仲裁法庭裁判员,1923年,国际联盟又选他为国际常设法庭候补法官。并于1923年春赴海牙出任国际常设法庭候补法官。1924年王宠惠当选为修订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并在1925年4月1日召开的修订国际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从领事裁判权造成我国司法主权缺失的背景出发,对列强在华攫取的领事裁判权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表达了弱势国家希望摆脱强势国家强加其身上的不合理的司法制度的愿望,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法学者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