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景辉经常做的,不就是那种没证据的案子。
虽然破案率也不是非常的高,但比起正常水平的刑警,柳景辉已经是很牛逼的高手了。
万宝明愣了一下,没想到跑现场来转悠了这么一阵子,江远给出的方案竟然是呼叫柳景辉。
转念一想,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一张床也是叫,两张床也是叫,又有什么关系。
“那我给余队长报告一声,再问问柳处,我就说是您喊的了。”万宝明笑笑,他和柳景辉不算太熟,想请人家,最好还是有个中间人。再者,案件是归余温书指挥的,摇人也得经过他的同意。
江远应了,就继续在小区里溜达。
到了下午,江远直接让人找了间别墅,就在别墅的后院里,用主家的烧烤炉,烤起了肉。
别墅主人袁松平是余温书的朋友,四十多岁的生意人,经营酒水生意,也开的有饭店等营生。
这位也是个妙人,知道一点点案件的情况,见江远似乎没有什么忌讳,遂道:“不如我们来模拟现场好了,我弄只羊过来,把肉剃下来烤了,骨头堆到碳里烤碎了。”
江远心里一动,连声说好,又道:“羊骨头的硬度有点低了,不如找点猪骨头,土猪的猪排,生长期稍微长一点的,应该可以模拟找到的胸骨的状态。另外,再找一根猪棒骨烧一烧,我也有点好奇,胫骨按说是最难处理的……”
“好嘞,这些东西我饭店里最多了,稍等,我让他们弄点新鲜的过来,就像刚杀的一样。”袁松平还挺积极的样子。
江远再次被提醒,忙道:“要是有存货的话,冻过的骨头也可以拿些过来。”
凶手杀了人,也不见得就要立即烧掉。
很多人,尤其是新手杀人犯,第一次杀人以后都会很茫然,有的人会将尸体拉去埋,这种通常是比较急躁的。
有些反应迟钝的,会任由尸体停放一段时间,等到出味了,再塞到冰箱里,然后再考虑着去埋还是去抛。
选择在家里烧尸体的,属于有钱又有耐心的。
想想看,要将一只老鼠或者猫,烧到化骨,得用多少燃料?得冒多少烟,出多大的味道。住高层或者公寓楼的,基本不用考虑这个方案。
别墅里的自由度就高多了。要是有个游泳池的那种,将水放干了在里面分尸,比在卫生间里,肯定要舒服很多。
但是,要将尸体焚烧干净了,始终是一件很花费时间的事。民用的炉子,不管是炉膛还是温度,都达不到殡仪馆的焚尸炉的程度。这么想来,将尸体冻到冰箱里,慢慢烧,也是一个较为合理的选项。
若是这样的话,更大更坚硬的胫骨,或许还未被处理?
刑警队有可能是在凶手前期的抛尸过程中,就开始了侦破工作?
按这个思路的话,凶手的运气,反而显的不那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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