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司马孚显然是受了血气的刺激,有些亢奋的走了过来,『名册都核对上了,一切办妥了……』
办妥二字,代表着百余人头落地。
男女老少,无一幸免。
司马懿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一个事情,便是呵呵笑了两声。
『兄长为何发笑?』司马孚一边问道,一边擦拭着刀上的血迹。
『我想起在学宫之时,有些愚钝之辈,说我们汉人残忍好杀,而胡人还有些仁慈……理由就是汉人动不动就屠灭三族,而胡人却能留下妇孺,没高过车轮者不杀……哈哈哈……』
『竟然有如此蠢言!』司马孚摇头而笑,『想必此等愚蠢之人,定然是被罢黜出学宫了罢!』
司马懿点了点头。
在学宫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因为思想的不统一,教材的不确定,以及山东经文的一些愚民性质的内容侵蚀,使得守山学宫也曾经有过一段的思想混沌期。
在这个混沌期内,就有这样的言论,说是汉人诛杀谋逆,动则灭族太过于残酷,而胡人在杀人的时候还懂得没超过车轮身高的孩童留下来不杀,为什么汉人就不能效仿呢?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就被一群人骂的狗血淋头,关键是这个人还不愿意改正自己的观念,固执的认为自己就是对的,最后成为了学宫内的笑柄。
如果单纯的以杀人这个场景来说,胡人确实是有不杀妇孺,留下没有超过车轮身高的孩童的规矩,但问题是胡人也并不是全数都遵守这个规矩,尤其是南下劫掠汉地的时候,被杀死的婴幼儿不知道凡几,而且绝大多数胡人在抓到了哺育婴幼儿的汉人妇女的时候,第一时间都会直接杀了还在哺育期的婴儿,几乎没有什么例外。
原因很简单,在胡人观念里面,杀了这些婴儿,那么这些被抓的汉人妇女就可以很快的重新孕育了……
而接下来孕育的孩童,自然就是胡人的血脉。
至于不杀未高过车轮的规矩,大多数都是在胡人相互之间的部落征战当中才出现的现象。
而这种现象,也依旧不是胡人的『仁慈』,而是胡人生活习惯,生产力以及生产条件所导致的,跟仁慈不仁慈一点关联都没有。
胡人不杀妇孺,是因为胡人将妇孺视为财产,视为等同于牛羊牲畜一样的物品,而且在不杀未超过车轮的男丁之后,往往是跟随着切割和分配这些牲口,视同为自家牛羊一般的使唤,生存的人不仅是要侍奉仇人,还要称仇人为父母主子,也就仅仅只有在没有多少伦理观念的胡地之中,才可能存在这种生产生活关系,而在汉地经过了文明开化之后,就不可能出现了……
而汉人灭族大多数类似于司马懿当下做的事情,是因为政治因素,杀的也是上层阶级的统治者,很少会像是胡人一样去屠杀普通的百姓,庄园之内的农奴和与庄园主无关的人,只要不反抗不阻碍,一般都不会被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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