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试第二场论判以外,还有诏,诰,表内科一道。其中判从《大明律》中出题。诏诰表,考生必须选作一道。明代科举中,考生多选则表。
第三场,策论。殿试只考策论,并无前两场。策论本来是要考查考生博古通今的能力,需要考生通读史书,以及当朝政书。可随着发展,考生们只读《文献通考》,《大明会典》。一古一今来应付。
二月十六,会试全部结束,考生们翘首以待,等着放榜了。
明代乡、会试实行三场考试,考试内容和标准完全相同。为了保证评阅和录取的公正性,自洪武开科以来,随着科举考试走向正规化,统治者不断提高考官的学识和资历。
乡试考官在明初主要由教官担任,几经反复,京官主持乡试成为定制;会试考官则由詹翰官担任,在内阁制度完全形成之后,则由次辅臣担任。随着士子人数的增加,同考官的人数也不断变动。
明代的录取方式虽规定为三场兼顾,但在实际的评阅过程中,由于受到自身规律的影响和制约,考试题目繁多,士子不能兼顾,同考官人数有限,评阅标准复杂,评阅时间有限等主客观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得三场兼顾的评阅方式在实际的阅卷过程中不能完全实行。
一般来说,第一场的考试成绩直接决定了以后的总成绩。
为了防止舞弊和减少评卷过程中的失误,评卷前的准备工作和试卷的保管做的极其严密。在受卷、弥封、誊录、对读过程中提调官、监视官都不能干预,这一工作有专门的官员负责。
试卷在考场当中最为严密,举子在叫卷以后就交给相关官员负责。
经过受卷、弥封、誊录、对读之后,考官所批阅的基本都是符合格式,既无考生姓名,又无特殊标记的朱卷子。
将这些基本的工序走完之后试卷就可以交到同考手中进行批阅了。
他们批阅的一向基本原则就是先行剔除一些不符合规范的答卷以减少同僚们的工作量。
凡是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答卷和那些根本就没有完成答题的试卷一概排除在外。
一般来说这工作过程中同考都可以自行做主,只有遇到特殊情况,同考们拿不定注意的时候才会惊动两位主考之一。
同考们做这项工作的时候速度是十分快速的,往往只需要看卷子答案是否完整、考卷当中是否出现了本应避讳而直接使用某些字眼的情况。
一名同考官将自己的目光转到一份答卷的时候,他立即被其中的内容所吸引了,答卷行云流水,又颇有文字根底,以他的眼光来看,这份卷子完全有资格冲击本次科考一甲。
他再三审视了一遍确定文中所有要求避讳的文字都做了适当的处理以后同考官不由得放声大笑起来。
“此答卷难得一见,当属上佳之作!”。这位同僚如此不顾礼仪的开怀大笑,立即惹来了大家的围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