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潇湘抱着枪,很是失魂落魄地走着,她在想失踪了的、极可能已经魂归地府的沈如松,还有许多牺牲战友,那些昨夜今晨茫茫多永远留在珲江岸边的将士。
她觉得实在好累,随着黎明到来,疲惫反而更是要压垮她,她没有在乎林子间扑鼻而来的腐烂腥臭味,随便找了块长了青苔的岩石坐下,目光空洞。
她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情感。
骑兵们在林子里下了马,高大雄健的战马跟在主人后,有些不耐烦地踢踏步子,仿佛是在厌弃这个太过恶臭的地方,也有马匹习以为常,甚至在若无其事地舔舐蹄子,把沾染到的血色舔掉,或者是在啃食长在树根边的嫩叶。
下马的骑兵持着枪在林间搜寻本方士兵的遗体,发现了便呼唤来同伴,郑重地脱帽、鞠躬、敬礼,然后用担架抬起这位为了祖国复兴、故乡重建捐躯牺牲的英烈,把他们……带回家。
而那些衣衫破烂、残肢断臂的匪军尸体,自然不会有人在意,这群狗崽子简直失去了人的尊严!和变异兽混在一起,策动畜牲来袭击同一片土地上的同胞,偷袭!伏击!暗算!有什么资格被收殓?只配变成蘑菇的养料,在风吹雨淋曝晒中变成一滩碎骨烂肉,最好再来条野狗给吃了!
对敌人不会有怜悯,不会有慈悲,不会浪费一点点的药品绷带去救治濒死的匪军。士兵们无视了那些濒死的匪军,他们没有兴趣补一枪,这浪费子弹,没兴趣补一刀,费力气,万一卡在骨头缝里还可能挫了刀刃,拔出来还要重新擦拭过。若是有力气哀嚎叫出声的,那就一皮靴踩到泥里憋死!他们配这个结局!
陈潇湘手撑着石头面站起身,她盯着不远处一个爬动中的匪军,她拳头攥得是如此用力,以至于指节发白,经不住地“咔咔”响,她倒提着枪,快步走去。
日光透过疏密林稍,无数光点落在她脸上,化作了星星点点的喜庆雀斑。
她跟在这个艰难爬动的匪军身后。后者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开始呜咽叫着愈发努力向前爬动,这人每爬一步,陈潇湘就跟一步,她注视着这个匪军的后背。
她低头盯着这个断了腿的匪军,左腿应该是被手雷炸断了,开放式伤口还没把他的血流干,不得不说匪军果然是有着比蟑螂老鼠还顽强的生命力,而且很有力气去爬。
连衣服也是野蛮人的打扮,绝不是复兴军军服的卡其布式样或是混纺斜纹布、棉布,而是缝合起来的粗陋兽皮、没染色的亚麻布,破洞的挎包看起来像是某种异兽的胃囊,腰间挂了一圈雪白兽齿,脚上绑腿零零散散地一圈圈拉扯开了,一路上都是血糊糊的印迹。
陈潇湘听着这个匪军“呜啊啊呜呜”的不明含糊叫声,枪口向下握着卡宾枪,她低头看着还在奋力爬动的这个人,然后一脚踏上踩住,揪下了这人的兜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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