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两个字猝不及防的印在了我的心底,或许是出于自己的自尊,我愣是没敢开口。 .王俊熙给我开的第一次小灶,或许,真的是关于“情感”的话题,只不过他不知道,他说的情感,是朗诵的情感,而我,却有自己的小心思。
我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情感漩涡中,一连一个星期,我都没有再去维多利亚一次,其实我明白,我只是更加在乎王俊熙的态度。
一周只有两节英语课,上课的时候,我会趁着王俊熙在烟板上写字的时候偷偷的看着他,那么小心翼翼的,掩藏着我的情绪。
他29,而我19,如果我想要靠近他,需要跨越十年的距离。对我而言,这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儿。再者,那天晚上,他说的“约会”,简单的两个字,却也在敲打着我的心。
王俊熙说过,只要我在这次的英语朗诵大赛上拿到了第一,就会答应我一个条件。
一个无限制的条件。
从小到大,我为每一件事做的努力,都是为了我自己的生活,唯独这一次的比赛,在为了自己生活的同时,有了别的意义。
一连一个星期,每天早上六点,我去起床去操场,练习发音,练习语速。
自从那个雨夜之后,我没有再跟王俊熙联系过一次,我想要证明给他看,我知道,我一定会拿到这个第一。
九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比赛的前一天晚上,我和高妍妍做在自习室里,手机却在这时候响了起来。
好像有着某种默契似的,我的眼睛朝屏幕上一瞥,就看到了“大叔”两个字。
“谁呀?”高妍妍凑过头来,好奇的问我。
我跟她使了个眼色,抬脚便朝走廊走。电话一接听,就听到了那个温和的声音。
“明天就比赛了,紧张吗?”
比赛不会让我紧张,可是这个声音,却让我紧张。
“不会,我说了会拿第一。”我倔强的开口,自信满满。
“我过来拿文件,你在自习室?”王俊熙的声音顿了一声,然后问了我。
“恩。”我控制着声线,脚步却急急地奔向走廊尽头,抬眼看去,果然看到了王俊熙的办公室,灯正亮着。
“朗诵的内容是?”王俊熙又一次开口,音调明显高了很多。
“明天你就知道了。”我故意卖了个关子,说:“倒是你,可得记住了,答应我的条件……”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没问题。”
我没有告诉王俊熙,我的朗诵内容出自于泰戈尔的《飞鸟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这首诗,在我的童年里就经常听到,妈妈教我的,也是英文版。
我想,没有人会比我发挥的更好。
thefurthestdistanceintheorld
isnotbeteenlifeand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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