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湘和潘明赛同时愣怔。
紧接着沈湘又问道:“你......你还得了病?你......是不是你当时饿的,每天吃不上饭,导致贫血,所以得了血液病?”
潘明赛也迫不及待的问米露:“严颜姐,你身上的血液之所以和你以前不一样,和你爸爸妈妈的不一样,都是因为你病了一场,你的血液换了?”
严颜摇头浅笑:“嗯,准确的说,是我移植了一种罕见的早些干细胞,把我的病治好了。”
沈湘抓住严颜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严颜?”
米露舒了一口气,娓娓说到:“我当时在国外的一个贫民窟,每天都和一群黑人小孩,和一些流浪人抢食物,就这么抢着抢着,我的肚子也渐渐大了。
说实话,我自己都不能保证,我的孩子还能生下来吗?
我去哪儿生?
这些都不能保证,我当时就想着,我能我和的孩子死在一起,我的还能在我的肚子里多陪伴我一天,也是好。
也许是老天爷看到我吃了这么多苦吧。
也许是是上帝看着我的肚子实在太大了。
就突然有一天,我被一对亚裔夫妇带回了家。
那是一对年龄比我大一点的夫妻,大概三十五六岁的样子,他们夫妻两人没孩子,但是夫妻感情很好,两个人都在大学里当教授。
闲暇时分夫妻二人都是作家。
他们看我是亚裔,又怀着孕,实在是可怜,就收留我让我们在他们家当帮工,也就是家佣吧。
从那以后,我有了固定的住所,每天有面包吃,有牛奶喝。
因为他们夫妻都是一亚裔,我还可以烹饪。
以前我在家,什么饭都不会做,也是跟着那对发中年夫妻,我学会了做饭,我每天的工作就是打扫卫生,打扫房间,空闲的时候,就在躺椅上晒太阳。
也算是过了一段时间舒坦日子。”
沈湘没好气的白了严颜一眼:“那为什么,当时不给我们打个电话!你知道我们找你找的多辛苦!”
米露摇摇头:“不敢打,因为快生了,怕爸爸妈妈担心,我想,等我生了孩子之后,我在再教授家里攒点钱,我就可以带着我的孩子回国了。
可是就在我即将被推进产房要生产的时候,我被查出来基因里有一种罕见的疾病。”
“什么疾病?”沈湘问道。
“是基因突变的一众病,这种病是百万分之一可能,世间罕见,而且这种病是我一出生就有的,如果我不怀孕,或者说我肚子里的孩子不大到一定程度的话,我都不会发病。但是随着胎儿的变大,在加上我怀的又是双胞胎,所以就在我该生的时候,我的病发作了。”
沈湘 潘明赛:“......”
这一刻,两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湘看着潘明赛。
潘明赛是学医的,她最是了解医学的深奥,以及世界各地疑难杂症之多。
“这个世界上几十亿人口,很多人,很多人都会得一些奇奇怪怪,甚至连我们当医生的都没见过的疾病,严颜......严颜姐怎么这么不幸?”潘明赛将严颜搂在怀中。
她哭的泣不成声:“严颜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