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活和养弟弟, 阿默除了跟着老张叔到乱葬岗收捡尸体,还做过很多其他工作。
酒楼打杂,上山打猎, 村里办事儿杀猪需要人手,跟着镇上混混冲人数打架等等,只要能赚钱的,他都敢去。
别看他是个身上没有二两肉的小哥儿,那手上的力气可大着, 不比村里的男人差,将他当男人用完全没问题。
不过他能干很多活赚到银子,但他家还是很穷, 因为他除了要把弟弟养大, 还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供弟弟读书。
万般皆下品, 惟有读书高。
不止阿默,生活在这种士农工商等级环境下的村民都是这样想的。
当然,阿默也有为自己的打算。
他相貌一般, 性格不像村里其他小哥儿温温柔柔的讨喜,主要职业又是乱葬岗捡尸这种不吉利的活计,再能干, 村里稍微好点的人家都不会娶他。
再加上一个弟弟的负担, 他能选择的对象不多,基本都一些歪瓜裂枣找不到媳妇的剩男。
而且嫁出去了可没几个婆婆会愿意他继续供他弟弟倒贴娘家,到时候弟弟怎么办?
所以他想招个相公回家, 不过以他的自身条件以及家里的情况,可没男人愿意做他家的上门相公。
种种条件和问题之下,阿默就更加萌生了把他弟弟供出来的念头,到时候他弟弟不说中个状元,就是考中了秀才举人,他阿默也跟着沾光!
到时候他想要什么样的相公没用?凭什么他就只能选村里的那些歪瓜裂枣当相公?
这不是眼光挑的问题,即便他不是最好最漂亮的小哥儿,但他也可以期待那个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不是么?
为什么样貌不出色,家境贫寒的小哥儿姑娘就活该认命嫁个不如意的相公,她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幸福啊……
如今阿默已经十六岁了,早到了村里该成亲的年龄。
而且他弟弟陈良生非常争气,以十二岁的年纪便考上了秀才,将来前途无量,阿默终于盼出了头,秀才哥哥这个身份让村里媒婆最近都快踏破他家的门槛了。
可在一众村里的青年才俊中,他谁也没瞧上,唯独看中了村口新来的流浪汉——陆稼源!
其实此刻的陆稼源是不符合阿默之前对自己未来相公标准。
阿默的要求其实不高,他就希望找个身体壮实,家里有屋子,也有几亩良田,性格老实能干活,贴心又听他话的男人,样子丑点儿都没关系。
而此刻的陆稼源,本来样貌倒是非常好的,但不符合这里村民对男人的审美观,这里的男人须得浓眉大眼,身材壮实才是好的。
他那副俊逸的容貌偏向谦谦君子,现代人的身高倒是不错,可身上没什么壮硕的肌肉。
再看那细皮嫩肉的肌肤,实在不是乡下小哥儿姑娘相公的好人选,乡下人可是要能干活的男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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