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这才回答道,“在苹果公司和微软公司里面。特别是在微软公司里面。有专门的人是做这些事儿的。一般我的岗位都是软件工程师或者硬件工程师。所以我做的研究就是跟自己的团队一起研发就完了,什么申请不申请专利我们不管的。但是在我们团队里面,他们会专门的配备一两个很熟悉这方面也很有经验的工程师。这些工程师会把我们开发出来的东西专门拿去跟律师聊,看看哪些东西是可以拿出来申请专利的……所以我们平常开发者是根本不管这些事儿的。在咱们华夏高科里面,我们就是开发者自己估计什么可以申请专利,然后跟公司上报的……以前我也打过报告说需要几个经验丰富然后专门跟律师谈的工程师,但是上面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同意……”
    听到了这里之后,贾鸿渐顿时愣了一下。什么?微软和苹果里面是配备专人的?每一个小团队里面都有一两个人是干这么一个事儿的?当时贾鸿渐就知道了福尔摩斯公司为什么没同意这么一个事儿了!因为一个小团队就这么专门找一两个“吃干饭”的人,整个公司下来起码要多出一两百人吃干饭的好么!这些工资不是钱啊?就算一个人一年10万美金的年薪,这么一百个人那也是一千万美金呢!这些钱不是钱啊?想到了这里之后,贾鸿渐忍不住的就问安迪鲁宾了,“那你们开发者就没觉得手势操作这东西可以申请专利?”
    然后安迪鲁宾就无辜的耸了耸肩膀,“头儿,我们真不知道啊……在我们团队的人看来,手势操作这名字叫的响亮,但是真的说起来不就是双击放大么?不就是很直观的弄一下就有相应的操作么?如果这些可以申请专利的话,那么是不是鼠标在台式机上面的操作都可以申请专利了?可是鼠标这么一个事儿没有专利啊……”诶!我艹,到了这么一个时候,贾鸿渐还真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一个大问题了!很多时候这些开发者吧,可能真的是有点“技术宅”的意思,他们可能只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面特别牛逼,但是在其他的方面可能跟“正常人”就完全不一样。或者说的更友好一些呢,可能就是在贾鸿渐这种商人看来完全可以申请专利的东西,在这些工程师看来,就是显而易见的,就是人人都可以做到,应该不能申请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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