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要是贾鸿渐亲自带队过来然后看到了他们这么干的话,那肯定要给他们竖一个大拇指,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真不错!刘菲菲他们自己统计了一下,用来买礼物请客吃饭什么的,最后一共就是出了300块钱。这付出那真心是太值得了——在拿到了名单之后,他们接下来那就直接上门去猎头了!这要是把人都给拉过来了,300块钱这种支出算啥啊?绝对是合格的买卖!
甚至贾鸿渐如果知道了,还要另外夸这些小朋友们一件事儿,那就是他们这次300块钱的支出呢,居然没有走账——说的是公帐!他们居然就是自己凑钱付的!也就是说人家根本就没用公家的钱来完成任务,而是十几个人自己没人掏了不到二十块钱就搞定了!这是什么精神啊!后世私人公司里面,哪儿有员工在外地没什么人监管的情况下,还用自己的钱来给公司办事儿啊?一般来说哪怕个人出钱,那也是垫付,回头是要拿发票什么的回去找公司报销啊!甚至多少人那都是趁着出差到外地的机会,一边拿着出差补助,一边各种找发票啥的坑钱啊——比如明明住的是亲戚家,但是就是通过亲戚找来了旅馆的发票或者招待所的发票,然后回去那就跟公司要求报销,这一来一去钱不就进了个人的口袋了?
这种事儿那在大锅饭时期很正常,毕竟当初对很多老百姓来说。企业的钱那是公家的,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所有人,要是他们不拿一点儿,回头都被当官儿的给折腾没了。预期让当官儿的给贪污**了,还不如分他们一点,让他们的日子好过点,对吧?然后这就导致了各种国有工厂里面的各种偷东西——什么上万的法兰片偷回家给做成杠铃之类的,那真心多的不像话!
不过当脱离了大锅饭年代之后,这种事儿那做起来就有点不太地道了——特别当着公司的钱是老板的时候。很多老板当然会知道派人出去之后,会有人想方设法的坑他钱。但是一般对于老板来说。下面的人出去。能给他老板赚十块钱,他自己坑掉个一块两块的,这老板也懒得计较。可是要是给老板赚了两块钱他自己就坑了1块钱,这老板可能就会不爽了。不爽怎么办?收集证据。然后要么开除。要么直接送交法办——这种在私人公司里面坑老板的钱。那其实也算是贪污的!数额超过了一定数量之后,那也是要判刑的!也是要坐牢的!
而那种不坑公司钱的,哪怕有坑钱机会也一分钱不坑的人。在很多人看来那都是老实到懦弱类型的,或者说根本都不知道怎么赚钱的那种!甚至呢,不坑公司钱,还想方设法的帮着公司省钱的人,那更是被人当成是“神经病”的好么!是不是?一个人在企业里面工作,不坑企业的钱也就算了,还想方设法的帮企业省钱,人家老板感谢你么?这钱省了是进了你的兜么?不进你兜,老板也不知道,你说你这么给人省钱图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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