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梦工厂电影公司5周年庆!《我是谁重制版》迎来有奖观影大活动,每一万次观影就将抽出1名幸运申请人,奖品为价值1000美元的加勒比5日游!”突然之间,在各家电影院门口都出现了这样的一个促销广告。甚至不仅仅是电影院而已,连带着福尔摩斯论坛上以及音乐豆荚页面上也都刊登出来了这样的广告。甚至,连带着定制了福尔摩斯推广广告的个人网站,页面上也挂上了这样的广告!
没错!这就是贾鸿渐的办法!有奖销售这种东西,在中国行得通,在美国当然也行得通,不过呢在中国的有奖销售和在美国的有奖销售并不一样。为什么这么说?这就是中美两国关于不正当竞争的定义了,在中国可以把有奖销售的抽奖范围定在消费者群体里面,这是一种人人都可以理解的行为——毕竟是促销嘛,当然要刺激消费者过来了,不然都刺激不了消费者专门来这家的话,人家为什么要设置什么有奖消费呢?
但是在美国这噶哒就不一样了,这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管的比较严,对于设定了只能在购买了自己产品的情况下才能参加自己公司的抽奖这种事儿,容易被误解成不正当竞争或者是倾销——也就是更多的吸引消费者不去别家而来这家消费。所以呢,虽然美国在98年的时候,大概所有的公司加起来,投入了20亿美金进行各种抽奖以及有奖竞赛什么的,然后吸引了5000多万人参加这种活动。但是这边的活动呢,大多都是自由申请的——也就是说比如可口可乐公司要搬一个抽奖活动了,不是说大家都去买可口可乐的产品,而是说大家自己写申请表寄到美国可口可乐公司里面去,接着等着抽奖就行了。
美国的这种不同的抽奖方式。跟中国很不一样,在中国是为了刺激消费,而在美国这边很多时候则是代替了市场调查——除了申请人要提供姓名和住址之外,有的时候还要大概的上报一下财产数量啊,然后平常喜欢用什么牌子的某类别产品之类的。
本来呢,贾鸿渐是想弄一个有奖销售,来刺激一下观影的规模以及票房的。毕竟现在看着过亿票房都没问题了,稍微刺激一下,让票房比什么《黑客帝国》或者是《巅峰时刻》高一点,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可是谁知道美国这边居然有这样的规矩存在。当时贾鸿渐听到了之后,并没有说什么,叶静倒是受不了呢!
“真是的,要是这么弄得话,我们是傻的啊?凭什么白抽奖还不能刺激票房啊?这样我们干嘛要搬这样的一个抽奖啊?”叶静气呼呼的说道。她这边刚说完。贾鸿渐还没说话呢。旁边的斯皮尔伯格倒是说话了——“不错了,我们美国这样设置我觉得还挺合理的,总比德国那边好。你是不知道德国那边不仅是连有奖销售什么的都限制了,甚至连买产品搭配赠品的方式都限制了,一个产品价值多少钱,然后搭配他出售的产品价值也要受到限定。比如规定是10%的价值比例,那么就不能送超过本商品10%价格的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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