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我们这个产品要明明为ipad,也就是intel-pad!现在这个产品还在做定型和相关应用的研发,不过你们可以先去查看一下,想名字以及相关的技术是否被注册过,如果发现了马上告诉我!”安迪吩咐英特尔公司的法务部门道。
pad这个词在英文里面是“垫”“便签本”类似的意思,用来形容的就是那种“一片儿”的感觉。而这个ipad呢,那名字也就更明显了,也就是说英特尔做出来的“片儿”电脑!这样多吸引人啊!安迪决心要把这个产品给商品化,那么要商品化一边要进行外形的工业设计以及内部功能定型,同时间内当然还要进行各种法律方面的搜索,一个是搜索一下有没有人抢注了商品名,还有一个就是以防万一的看看相关的专利有没有人蛋疼的注册了!
一般来说,这英特尔要注册的商品名字和产品的专利都是没别人能抢到的——他们本来就是业界大鳄,他们研发的产品那很多技术都是别人中小公司想不到的,而且技术壁垒还是很高的那种!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法务部门调查了一下之后,发现ipad这个名字虽然没被人抢注,但是“利用无线传输信号使得屏幕可以远距离接受电脑显示信号”这种技术却居然被人抢占了!
查到了这个事儿之后,法务部门的人那是赶忙跑到了安迪的办公室去报告!“老板,不好了。我们新产品的技术已经被人抢先注册了专利了!”安迪当时一听眉毛就立起来了!“什么?谁?哪家公司?”“是中国人和奥尔森一起弄得那个ams公司!他们在半年前已经申请了相关的专利!”相关法务人员赶忙汇报道。
“什么?ams?他们难道准备发展这个?还半年前?唔……”安迪顿时沉思了起来。这ams公司他是知道的,那就是特别能跳的中国人和老前辈奥尔森弄得那个企业嘛,一开始做第一个产品没多久就开始瞄准了苹果再吵架。当时安迪心里还说这俩公司简直就是一对儿——苹果以前那也是特别跳的公司,特别是在乔布斯在的时候!那老乔一股子不把别人当人的气势起来,真心是这边告完那边告,整天这边挑事儿那边挑事儿的,在硅谷这业界内,名声最臭的公司就有他们苹果的一份!这样的一个苹果公司如今碰到了类似作风的小弟弟,看着他们双方闹成一团,这安迪怎么不觉得出了一口恶气?
但是现在突然告诉了他。这ams已经提前了半年注册了这个专利。怎么能不让他觉得惊讶?联想到这ams开发的高价电脑的话,难道他们是想走第二个苹果公司的路线?嘶……这样一来还真跟英特尔的产品有冲突啊!这可怎么办?去外面注册一个小公司,然后用小公司的名义去跟他们谈收购技术?不行……对别的小公司的话,这一套可能还管用。但是对ams公司来弄得话。估计他们不会卖!毕竟联想一下的话。本来他们的约塔一体机就是走“轻便”“薄”“高科技”这种感觉的路线,而这么一个平板电脑显然很符合他们的风格,所以估计他们未来真是要推出这样的产品。这样的话人家怎么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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