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上沪的新闻精英们在年轻的美女袁明的带领下,不自觉的也开始随着飞一般的速度开始工作,居然在短短5个小时之内,他们居然就已经收集好了所有的资料。而这些资料列出来之后,他们每个人都看傻眼了——从86年开始,新中国就开始有甲醇造假酒的案件!由于执法力度不严或者说是打击不利,这假冒伪劣造假酒的行径那简直叫疯狂至极!简直叫胆大妄为!
在86年,岭南省边上的岭西省就出现过了案件——该地的省会油脂厂居然把甲醇以“变性工业酒精”的名义买到了贵胄省,结果造成了当地假酒中混入甲醇,造成了当地惨烈的甲醇中毒案!要知道这甲醇是工业酒精里面的成分没错,但是工业酒精里面可不是只有甲醇!只不过对甲醇的含量要求没有那么严而已!这直接把有剧毒的甲醇随便卖出去,那可是犯罪!因为这甲醇本身并不是工业酒精,是化工原料!
到了86年底,有关部门已经追查到了该厂,可是令人惊讶的是到了87年5月份,也就是被追查到了半年之后,这个厂子还以各种名义向外卖甲醇!然后这种甲醇流传到了岭西省内的几个县城,结果导致了当地多起重大甲醇中毒事件!这两次跟他们厂子有关的甲醇案件加起来,累计就有2000余人次中毒,其中600人次入院治疗,14人双目失明,2人单眼失明,57人死亡!
这种事情最后哪怕是判刑了相关人员,但是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被已经追查了半年的企业居然还可以源源不断的向外卖剧毒工业原料?倒是是谁在给这个厂子当保护伞角色?是地方保护主义还是其他的什么?
甚至不止是这种剧毒工业原料管理的问题,哪怕是面对着有那么点质量的假酒,地方保护主义的势头那都让人胆寒——92年,蜀川某地的郎酒被侵权,打了四年的官司要灭掉造假的厂商,结果虽然官司打赢了,但是得罪了当地的领导——显然这造假的厂商那就是当地的一个酒厂,在当地领导看来,让国有的经营不善的兄弟厂商公用一个有名的老大哥的名牌,那是一家人的家务事,结果这老大哥还闹得全天下都知道,这是外扬家丑!于是该厂厂长、厂办主任、厂打假办主任被一一免去职务!结果这郎酒元气大伤,接着之后郎酒的商标被仿冒到了一百余种!经过整顿,到了这96年年初,市场上还是有几十款的假郎酒在当成真的卖!
这个例子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人治大于法制!说明了在领导看来,什么官司不官司,什么法院不法院,你要不听话去打官司?我把你职务撤了,我看你还能不能打!这种地方保护主义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假酒的发展?那种打着兄弟厂商牌子的假酒,现在看是有质量的,但是未来没了质量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了,到底是谁负责?(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138看书注册会员推荐该作品,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