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华,够了!”
沈太明表情不屑的说道:“这部手机我根本没见过,要想栽赃嫁祸就明着来,用不着搞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沈太明行得正坐得直,绝对不会去做违法犯罪的事.......”
“手机不是我的,我又怎么知道高世秀的号码,为何无缘无故出现在里面!”
李在华冷笑连连。
“沈太明,你不用狡辩,我们搜查你办公室的时候有全程记录......”
“这部不记名手机正是从你上锁的抽屉中找到的!”
沈太明曾经是一线警员,反侦察能力极强,不答反问。
“你们有当场打开过那部手机吗?”
李在华皱了皱眉头。
果然接下来的话,让人重新认识到沈太明的老谋深算。
“李检察官,看来你并没有当场打开那部手机,我可不可以怀疑,你手里的手机不是抽屉里的那部......”
“为了诬告陷害,无所不用其极,不惜违反检察官的职业道德伪造物证,我要求换个人来审!”
李在华安嘴角微翘,转瞬即逝。
倘若换成普通检察官,沈太明的计谋或许还真能得逞。
“沈太明,你不用狡辩,这部手机上全是你的指纹,足以证明它属于你!”
哈哈哈.....
沈太明扬天大笑:“李在华,你也有侦办大案的经验,伪造指纹有多容易不需要我说了吧!”
“我的办公室里到处都有指纹,只要你们随便提取几枚黏贴在手机上,还不是任由你们说......”
“哪怕上了法庭,这点你们也站不住脚,不要白费心机,拿出真正的证据来!”
瞧着嚣张无比的警察庁庁长,李在华面露冷色。
事实上,他们确实没有实质证据。
因为视频的确有明显的剪接痕迹。
李在华、高敏洙、吴正国一致认为,受害者应当是害怕暴露身份,故意把自己的画面给剪了。
恰恰这一举动,让视频的真实性出现存疑。
一旦上了法庭,对方律师完全可以用剪接的理由申请证据无效。
这就是为什么,李在华等人要着急寻找受害者的原因。
除了销毁备份外,更重要是拿到原始视频。
“沈太明,你不要太嚣张,单凭你在釜山价值数十亿的房子,就能告你拥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沈太明仿佛胜券在握。
“可笑,李检察官,你是不是没查清楚那栋别墅的户主是谁?”
“告诉你,那是朋友见我买不起房子,暂借给我落脚,要交租金的!”
沈太明一一反驳,李在华无可奈何。
沈太明是釜山地方警察庁庁长。
就算普通警员厮混数十年,对于检察官的套路,一样了如指掌。
仅凭李在华手中掌握的证据,根本没办法申请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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