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头连忙插嘴:“老年痴呆也传染吧?我还有风湿,腰间盘突出,你你你……你可别吸我的血啊,我的血不干净。”
艾伯特不太好意思的说:“我有痔疮,血也不干净。”
“我们不咬人,医院有干净的血卖……算了我不想解释了。”洛伦捂上了脸不去看这几个家伙。
废柴叔想了一会儿,若有所思的道:“啊,你们这个厉害啊,白天人类工作,晚上血族工作,二十四小时昼夜不停工,难怪科技发展的这么快!”
“那当然了,而且我们血族可是长生种,在智慧方面也是很有优势的。”洛伦不无骄傲的说。
废柴叔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咬了咬牙,这才重重的点了点头:“可不是么!我也这么觉得!”
周老头难得正经了说起了自己在考古方面的研究成功:“根据我的研究,人类世界在早些年间科技是很发达的,但时候后来渐渐式微,逐渐的没落了。在保护已有科技和文化产物方面长生种的优势确实很明显,如果我们也是长生种的话,科技也许会达到一个我们无法想象的程度。”
本来洛伦脱口而出:我们以后会达到的。不过看到周大爷那唏嘘的表情,她硬是给憋了回去,没好意思吱声。
又聊了一会儿,洛伦嘴皮子都要磨破了,终于解释了一通黎明领地内血族和人类的关系和区别,简单来说就是,区别不大,种族歧视在这里如今已经不再是问题,血族和人类的孩子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逃学,一起开房……咳咳,总之就是两个种族是水乳交融的,关系十分融洽。这些都得益于早些年的诅咒,在大灾难的逼迫下,两个种族只得抛开成见,一起寻找在灾难中存活的可能。洛伦倒是乐于见得两足团结,毕竟这曾是他父亲当年致力改善的问题,如果这团结不是诞生于他父亲的毁灭之中,她肯定会更高兴。
事情都已经这样了,她也只能面对现实。她母亲早逝,她父亲疯了,她也不再是领地的公主,曾经的晨曦城改头换面成为了黎明城,当年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新生的一代甚至不知道当年英雄领主的故事,也想象不到那个充满信仰的时代是什么样的。
曾经荣耀所带来的那份自豪,曾经灾难带来的伤痕,果然最后都被时间的力量给抹平了……
有个人说过:时间,是最伟大且最恐怖的力量。
洛伦不知道有一天自己老了,会不会也忘记了这里当年的样子?
众人一阵唏嘘过后,这菜就上来了。第一道,乃是酒店的特色菜,废柴叔亲自点的那道——百鸟朝凤!听听听听,这名字,充满了浓重的文学色彩与现代企业文化其中表现出来的艺术气息,这是社会文化水平提高的完美提现嘛!
啊~可是……可是……标价五百块的特色菜百鸟朝凤,居然是特么十个炖鸡头?
“来来来,服务生你别走,回答我两个问题。是我理解能力不好,还是你们给我上错了菜?你们管这样的炖鸡头叫什么?就是那种十个鸡脑袋盛放在浅浅的汤汁里盘子里齐齐瞪着死鱼眼朝天看的那一种。”废柴叔叫住了上菜的服务生。
女服务生非常有涵养,对着废柴叔甜甜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先生您真幽默,这是我们这儿的特色菜——百鸟朝凤。”
废柴叔一看这女服务生,笑了,熟人啊,这不刚才在电梯口撞他的那个么,好家伙,落在我手上了吧?百鸟朝凤是吧?不教训教训你们丫的,还真以为老子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呢!
啪!废柴叔一拍桌子:“你们经理呢?叫他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