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年,中国积弱太深,造成的文物流失真是太多了,由于情况复杂,涉及到历史原因和事实的认定,在追索过程中更是困难重重,追索收回这些文物注定是一场旷曰持久的持久战。
中国对从1840年以来被西方帝国主义列强掠夺文物的追索是从三个方面展开的。
追讨散落在海外民间的中国文物是由飞豹突击队第9侦察分队负责秘密进行。另一方面是以中国文物保护委员会的法律专家组成的法律组,通过国际法院提起诉讼,甚至以中国的大国地位的影响力,成立国际仲裁法庭。采取适当的符合“国际习惯”的法律和司法方式进行大张旗鼓的追讨。
法律仅仅是在理论制定的相关规定,是为当政阶级服务的,在实践中很多是扯JB蛋的事,裁决的结果是和当事人双方的实力、地位有直接的关系,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也只是一些无权无势草根基层老百姓的一个梦而已。国际法更是不例外,在国际“官司”中,一个国家实力和这个国家的国际影响力是起决定的因素。对于大国、强国来说,裁决对我有利,就是公正的裁决,裁决对我不利,你给我一边玩去。我可以推倒重来。甚至我另起炉灶。另搞一套。这就是所谓“弱国无外交”的真谛。一个国家的实力不强,就无法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你们的利益就得不到保证,这就是最讲理的强权政治。
由于邓峰他们“基地”的到来,新中国在最高首长领导下,经全国人民的努力,以彻底的改变了中国的实力状况,使中国的综合国力在不断增强,以不再是19世纪遭受西方列强欺辱的中国和历史上被帝国主义严密封锁的那个中国了,已成了一个傲视群雄,新兴崛起的超级大国,国际地位空前的提高。
现在的中国在国际事务中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中国所大力提倡的实现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明煮化进程,受到国际社会广泛的关注。现有的国际法不利于中国和那些原来殖民地国家对本民族被掠夺文物的追索,需要改善,需要重新制定。1961年由中国发起了对帝国主义和殖明煮义掠夺其他民族文物这一不正义的行为提出正义的主张。
在中国的积极主张和参与下,联合国制定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禁止和防止进口从他国被掠盗和非法出口的文化财产,防止其所有权的非法转让,并采取适当措施收回和归还此类文化财产。
1961年12月的罗马外交大会上,又通过了中国主张的《关于被掠夺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在这两个公约中都明确要求联合国成员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禁止和防止进口从他国被掠和非法出口的文化财产,防止其所有权的非法转让,并采取适当措施收回和归还此类文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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