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极其嚣张。
沃利斯作为巫妖活了一百多年,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当下脸色一沉,就要动手。
但也就是在这时候,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迦尔纳伸手拦住了他,然后问道:“沃利斯对你们的事情不感兴趣,但我不同。我是女人,我很喜欢打探流言蜚语的。朋友,你刚才说,你们很多人想要罗兰死,这是为了什么?他是你们黄金之子中最强的人,而且我们打探到的消息中,他作为法师,也不是那种喜欢故意出风头的人,更和你们大多数黄金之子没有利益之争,为什么?”
“你打听这些做什么?”玩家看着迦尔纳问道。
“你们黄金之子不是常说吗,联合可以联合的力量,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迦尔纳有些不解地说道:“这不是你们的行事方法吗。为什么对付罗兰的时候,你们就不想这么干了?既然这么多人想他死,就找多些你们的族人过来一起帮忙啊。”
“人多嘴杂,容易露底。”
“看来你们想杀罗兰的事情,在你们自己族中,都是件站不住脚的事情啊。”
这名玩家对迦尔纳的讽刺,毫不在意。
他后退两步,说道:“反正霜狼氏族你们自己对付,我们只共享罗兰的情报,也只会帮你们对付罗兰,其它事情我们一概不管。”
说完话,这名玩家走了。
只是他转身后,表情相当不好看。
对付罗兰,并不是一两个势力,而是一个很隐秘的,私底下正在串联进行的事情。
很多时候,名声本身就是一种能让他人妒嫉的东西。
罗兰很多时候,挡了太多的人‘路’。
这些人包括但不局限于土豪,知名UP主。
以往的游戏,除了纯竞技游戏外,土豪们呼风唤雨。
扔到游戏中的钱越多就越强。
而竞技游戏,则是知名UP主们各显神通。
纯粹的技术流,拼反应,拼意识,就算是搞笑担当,都总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能让观众们惊呼连连。
但在这游戏中,这两种路线都行不通了。
土豪扔再多的钱,都不会让别人有太大的崇拜感,反而会唾弃。
‘这败家崽玩游戏扔个几千万,连前五都进不去,人家罗兰白起起手,纯赚上亿,不但能做全服最好的装备和药剂,自己实力还是全服第一,人比人气死人。’
这样子,罗兰像座大山一样,当在他们面前,使得他们扔钱的行为,就像是个笑话。
土豪们毫无游戏体验。
而UP主们更加,以往对键鼠模式的熟络操控,所谓过人的战斗意识,在这游戏中通通不管用。
顶多就是玩游戏玩多了,有玩游戏的经验,算有点点先期游戏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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