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驻法国的外交官,还有法国驻外国的外交官,都涨价了。虽然各国驻法国的大使和领事之类的官职,还是要考虑一下诸如忠诚、能力之类的其他的东西的,但是大使馆和领事馆中其他的职务,那就真的普遍的是价高者得的。因为当然这些职务,很容易就能和法国人拉上生意上的关系,然后顺手发一笔财。
手下都能这样发财,作为主官的大使或者领事自然也不是尸位素餐。再说了,增进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本来就是大使和领事的重要职责之一。
于是一个叫做弗朗索瓦的人,拿着有梅特涅签名的介绍信,找到“波拿巴通用电气”,开始和他们谈起了购买工厂的事情。
“弗朗索瓦”这个名字可能是化名,但是梅特涅签名的信件却不是假的,更重要的是,博旺银行开出来的的存单不是假的。在那张存单上,一百万法郎的资金清清楚楚的在那里。
于是双方就合作赚钱的事情,进行了坦率的讨论。并很快就在大多数问题上达成了基本的一致,只剩下最后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和电灯厂配套的灯丝厂的问题。
法国人坚持认为,以奥地利人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本不可能管理好一家灯丝厂,而且奥地利的灯丝厂可能会成为最为至关紧要的一些商业技术秘密被泄露出去的漏洞,所以,法国人提议,灯丝由法国生产,然后运到奥地利组装,然后再由奥地利人在规定的区域销售。
但是弗朗索瓦则认为,这样做只会白白地增加成本。况且法国人的技术机密,受到了专利的保护,所以担心技术流失,是站不住脚的。
代表“波拿巴通用电气”的路易·波拿巴则表示,灯丝的运输成本并不高,至于专利保护,在欧洲大陆上虽然已经普遍有了较为完善的专利保护,但是在一些其他的更边远的地区,专利保护还很不完善,甚至是根本就近似于没有,比如说在俄罗斯,虽然俄罗斯刚刚制定了专利法,但是他们的执行情况怎么样还很难说。至于土耳其,那更是没个谱。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防着英国人。
“英国人是欧洲最早拥有《专利法》的国家,所以没有人比英国人更懂得怎么样钻《专利法》的空子了。别的不说,在英国人的那些殖民地,他们完全可以有办法绕开《专利法》。
比如在印度,我们都知道,大部分的印度实际上已经落入到了英国人的东印度公司的控制之下。但是至少名义上,这些地方还是有印度王公的不是?英国人完全可以以这些印度人的名义建立非法的工厂,生产非法的产品,然后不仅仅在印度售卖,甚至,通过走私在欧洲出售。甚至于,他们只需要有印度人担着这个名义,直接将工厂放在英国,我们都没什么办法,因为干这事的是印度人,不是英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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