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段时间里,这些新战士在维尔福这里学习了手枪和步枪射击,埋设地雷,设置各种诡雷,以及各种土工作业,各种爆破技巧。
就这样又过了差不多一个月,郡大队的紧急训练便告一段落了,如今是学以至于的时候了。
在这一个月里,英国人也没闲着。英国人在城市里基本上完成了“良民证”的普及,组织起了较为严密的保甲制度,并且在靠近城市的一些地区建立起了兵站和据点。
在这个还没有无线电,也没有机枪的时代里,想要靠一个炮楼,一个班的士兵就控制住很大一个区域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每个兵站中驻扎的英**队不能太少,至少要有一个连。但是如果每个据点都要放这么多人,那么就太过耗费兵力。所以英国人采用了正宗英军加爱尔兰治安部队的组合方式来解决问题。
英国人在每个兵站附近的村庄中都设立爱尔兰治安部队据点,并组织了维持安全与秩序会。这些爱尔兰治安部队的警察负责传达英国人的命令,以及征收各种钱款。
英国人很清楚,将征收钱款的权力放在那些“爱尔兰警察”的手里,这些家伙就肯定会借着这个机会盘剥百姓,中饱私囊。可能导致普遍的不满,但是,对于这个问题,爱尔兰总督诺福克公爵问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如果这些“爱尔兰警察”不这样干,那他们还可靠吗?”
公爵的意思是非常明白的,那就是:一个爱尔兰人,如果不能在英国人这里拿到不合乎常理的利益,那他为什么要为英国人卖命?如果不是傻,就是别有用心。傻子自然不能要,他们只会把事情全搞砸,完全没有利用价值;至于别有用心的,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游击队那边的探子的,那不是应该赶紧找个绞刑架把他挂起来吗?
所以,如果有哪个爱尔兰警察居然不鱼肉百姓,不贪污受贿中饱私囊,那么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直接抓起来吊死。这样做最多也就是误杀了一些傻子,不过误杀几个爱尔兰傻子,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呢?最大的副作用也就是会让爱尔兰人的平均智商上升那么一点点而已。
相反,如果那些爱尔兰警察又是鱼肉百姓,又是贪赃枉法那又怎么样呢?这意味着他们和大部分的爱尔兰人成为了仇敌,也就意味着他们的一切都必须依靠英国人。所以,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值得信赖的。
既然有了这样的判断,那么新组建的“爱尔兰治安部队”中的“警察”都是些什么样的货色就可想而知了。而在联合会那边则认为,要打破英国人的扫荡加囚笼巩固的策略,就必须对这些爱尔兰人的败类进行打击。
而且这些“爱尔兰治安部队”装备和训练度都相对较差,战斗意志也不可能和正宗的英军相比,首先对他们动手,既能破坏英国人的计划,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震慑那些败类,也更有利于锻炼队伍。
于是,一个“爱尔兰治安部队”的据点,就成了新的基尔肯郡郡大队的第一个打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