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束光线在车库里扫射,车库里停满了车,一辆布加迪、一辆兰博基尼、还有一辆林肯。
是罗森的车没错,据我对他的了解,那家伙每次出门都要开车出去炫耀,但他的车都在车库里。
柏里曼心中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他戴上黑色手套,从工具包里拿出一根开锁器,走到房门前,熟练地将开锁器插进钥匙孔里。
过了一会儿。
“咔嚓。”柏里曼把门打开了。
开锁的动作柏里曼已经做过无数次,为了解开事情的真相,他学会了攀爬、开锁、甚至隐藏自己。
也因此,他常常拍到名人光鲜亮丽表面下,不为人知的一面。再以独家新闻曝光网络,获取经济来源。
这种职业你可以称之为记者,不过大多人都起了一个不太好听的名字——狗仔队。
……
“等等!你是说罗森家里的门是打开的?”杰斯警官敏锐地找到了关键,他再一次想柏里曼确认。
“是的,我来到罗森家时就发现了,门没有关上。”即使面对这位大块头警官,柏里曼依旧脸不红心不跳。
“嗯……”杰斯的指尖不停地撞击着桌面,问:“那你进去他家之后,发现了什么?”
……
罗森家里漆黑一片,柏里曼从墙上摸到开关,“滴答”一声打开灯。
偌大客厅里一片浪迹。
墙上的正中央,画着一颗的眼球标志!
这颗眼球上布满血丝,栩栩如生,仿佛在告诉着柏里曼——我发现你了!
令他心惊胆战的是,这里的墙上,写满了密密麻麻乱七八糟的字。
“鲜血!眼球!大脑……”
这三个血红色的词重复着填满了所有墙壁,就像皮肤上那些过敏引发的红疹,密密麻麻。
地上那些脱棉的沙发、残破的椅子、一地的碎酒瓶,还有那些电器,零件都没一个是完整的。
柏里曼打了一个哆嗦,随即鼓起勇气,喊着:“罗森!罗森!你在不在家?”
一阵冷风将窗帘吹开,从柏里曼身上席卷而过。
太邪门了!他拿出相机,将眼前的一切都给拍了下来。
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柏里曼无从得知,随即他走上二楼。
楼上的情况和楼下差不多,都是一片狼藉,厨房里的微波炉里还有一块烤面包,也不知道面包放了多久了。
柏里曼把所有房间都找过了,甚至连衣柜也翻了一遍,都没有找到罗森。
……
杰斯警官给自己点上一根烟,也给柏里曼递上一根,问:“那你在屋子里有没有找到什么物品?例如手机、电脑之类的。”
柏里曼点燃香烟,嘴里吐出一团烟雾,把香烟叼在嘴里,他摇摇头,“没有找到这些东西。”
不过当时的情况,却不是像柏里曼所说的一样。
当他来到罗森卧室时,在床头柜上发现一串钥匙和一部手机,而在抽屉里,却发现了差不多一磅的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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