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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节 吃货

 尼莫被他们吃掉了。

与电影里的情节一模一样,警察永远来得最晚。

没有监控录像,只能通过一个个涉案人员对当时场景进行回溯。那是非常血腥的一幕,据说尼莫的嘴巴被破布条勒住,行刑的家伙是贫民窟里忠厚老实德高望重的长者,一个据说能够与神灵沟通,得到神灵旨意的苦修士。他当众宣称尼莫是“神灵赐予我们的礼物”,然后抄起锋利的小刀,捅进了尼莫的胳膊。

只有鲜活的礼物才能让普通人拥有神力。一块又一块的肉从尼莫身上割下来,顺序分发到端着碗排队等候的疯子手中。所有人都是当场把这块肉吞咽下去,连毛带血,一点儿不剩。苦修士在这场残酷的分发过程中,严格遵守着祖先留下的规矩。那就是按照身份,按照种姓。虽说贫民窟里所有人都是贱民,却仍有着高低不同的身份差异。尼莫身上的肉同样有着品质区别:距离脑袋越近的部位,富含的神力就越多,越是往下,神力效果就少……这是苦修士的说法,无人质疑。

苦修士很怜悯孩子。他把尼莫的心脏挖出来,切成一百多份,分给了贫民窟里的孩子。用肮脏手指将那些带血肉块塞进孩子嘴里的时候,他微笑着说:你们会带着神力长大,会成为这片土地上新的王。

苦修是独享了尼莫的大脑。他吃得很专心,没有丝毫浪费。

挂在肉钩子上的尼莫变成了一具骸骨。尽管如此,疯子们还是没有放过他。等到操刀的苦修士离去,疯子们一拥而上,顷刻之间就抢光了尼莫的骨头。有的抱着当场生啃,讲究些的就带回家去放在锅里熬汤。

这天晚上,贫民窟里很乱,很多人丝毫没有睡意。他们抬头看着黑漆漆的天空,激动的在地上走来走去,唱着对神灵的赞歌,从方方面面寻找所谓的“神力”。

是的,只要吃掉一个神,就能得到神灵的力量。

古老的书上是这么写的。这不是能够从学校老师那里得到的知识,来源于老人,来源于苦修士,是口口相传的神话。

……

格拉尔每年都会参加密执安州的“吃货大赛”。

那是所有喜好食物者的盛宴。海量的食物多到你无法想象,而且味道不错。

能吃的人,都很壮。格拉尔也不例外。

当然,东西不是白吃的。没人愿意白白拿出食物让你随便吃。所谓“吃货大赛”,其实是当地食品联合商会举办的一种广告节日。炸鸡店、香肠店、面包店、啤酒馆……所有与食物有关的商人都会参与进来。只要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吃得越香,吃得越猛,收视率更高,也就达到了宣传的效果。

格拉尔很喜欢“莫娜奶奶”做的烤面包。那个女人的确叫做莫娜,据说她祖上连续四代的女人都叫这个名字。到了现在,“莫娜奶奶”已经成为当地的知名品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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