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一共有四十万亩的耕地,农人将其中三十万亩都种了红薯,而红薯不能久放,若是没有江知县,要么绝大多数农人的红薯放烂,要么黎荞自己不忍而将粉条的做法公布出去。
总之,若是没有江知县,那就没有今日的共赢局面,就没有黎荞自身的富裕和农人的富裕。
是以,坐在考场上,黎荞望着此次的题目,虽然思绪万千,但最终还是选择写父母官这方面。
试想,如果在他做出粉条之后,江知县将方子占为己有,那么将会发生什么?
以上,便是黎荞此次文章的全部内容。先是给出他自己的结论,中间拿他自己的经历举例,最后反问了一句。
那些对黎荞抱有善意的考生,盯着最后那一问,沉默了。
对黎荞抱有恶意刚才还在心里大骂黎荞无耻的考生,盯着最后那一问,将心里的鄙视、羡慕、妒忌等情绪暂且按了回去。
也沉默了。
是啊,若江知县是个贪官,直接抢了黎荞的方子,那不但不会有今日的红薯大疯狂农人迈小康,还会打击普通小百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若真是那样,哪个农人敢有新奇的点子?
所以,黎荞这篇文章虽然写的平平无奇,但却是点出了谁都否认不了的事实。
平城农人能有今日,多亏有了江知县。
农人想要致富,那必然得有一位不贪还能主持大局的父母官。
而他们的文章,都是联系四书五经,大谈特谈民富的重要性和意义。即便个别人绞尽脑汁给出了一些挣钱的小主意,那也没有跳出这个范围。
唯有黎荞,他从父母官这个角度入手,语言朴实无华,句句拍马,但又句句实话。
所以,明知府将黎荞点为案首,谁都挑不出错。
角度新颖嘛。
而且还是被论证过的大实话。
换他们是批卷人,看见这样的文章,怕是把嘴巴都要笑歪了,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将黎荞点为案首。
……
所有考生心情复杂的看向了黎荞。
连对他怀有善意的考生,此时心里也跟打翻了五味瓶一般。
他不但有圣上的御笔匾额和小作文双重护体,他自己还年入大几万两银子!
在这种人生赢家跟前,真的很难心平气和啊!
而那些看黎荞不爽的考生,此时也是暗暗磨牙,说他阿谀奉承不要脸吧,但句句是实话。
而且,他竟然真的年入大几万两银子!
真的很想骂人了,人生赢家什么的,太讨厌了。
孟月和徐瑛两人从人群中挤出来,来到黎荞跟前之后,孟月拍了下黎荞的肩膀:“黎兄,佩服,五体投地的佩服。”
徐瑛也道:“心服口服。旁人都是空谈,唯有你是拿事实去总结重点,不服不行。”
黎荞汗颜:“……其实,我这是在投机取巧。”
虽然写的是他的心里话,但有溜须拍马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