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喜欢去挖掘一些新人写手的新书,将她们一手捧红是她最大的爱好和乐趣。所以百忙之中,她都会抽出点时间看看写手们的投稿。
看了三四个新人作者的投稿后,宁樱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她看过太多的言情小说了,在她担任主编前,自己也写过两本小火的言情小说。久而久之,说实话,她有点审美疲劳了。
相似的剧情,相似的男主人设,相似的狗血和烂俗,宁樱已经很少看见让她眼前一亮的言情小说了。
甚至于蒋新颜的那本《他来了》,她都有些不满意,让蒋新颜修改了很多地方,修改的工作量甚至不低于重写一本书。
但就是这样,蒋新颜成功靠这本书翻身了!
言情小说很受市场欢迎,学生们都爱看,但随着写的人越来越多,新鲜感其实越来越低了。或许过不了多久,看言情小说的人会越来也少,读者也会越来越挑剔吧。
之前看的三本已经都是下面的人筛选过的精品小说了,可想而知,现在这些新人作者的平均水平到底有多烂。
郁闷的宁樱喝了一口助理端来的拿铁,然后看到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刚刚她都忙糊涂了,忘记了这个大男孩也向她投稿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
虽然是个工作狂,但她也该下班了,毕竟她不走的话,她负责的那一批员工绝对是没一个敢走的。
收拾了一下后,她拿起桌子上的chanel新款包包,犹豫片刻后,又拿起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要不带回家看看吧。”她笑了笑。
在她看来,哪怕路小苏的小说很不成熟,但他文采绝对是有的,应该不至于太难看。
回到自己的公寓后,宁樱很没形象的将高跟鞋随手一踢,就赤脚走向了沙发。
她的家有些乱,这个大龄剩女不爱自己收拾,每周都会请钟点工来打扫。
地上扔满了她的换洗衣物,每周她都会装到行李箱里,拿到干洗店里洗。
捡起沙发上放着的可爱睡裙,她慢慢褪去了身上的ol套装,换上了可爱的睡裙。
还不准大龄剩女也有少女心了?嗯,她的睡裙是粉红色的,上面画满了小猫咪。
微微挠了挠修长的双腿,她就很没形象的躺在了沙发了,高耸的胸脯压在沙发垫上,姿势妩媚而又诱人。
虽然她是个工作狂,但其实她还挺宅的,相较于出去嗨皮,她更喜欢窝在家里看小说看电视剧,饿了就叫点外卖。
好吧,她就是一个生活自理能力极差的剩女。
打开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里面是装订好的文稿,路小苏用订书机装订了一下。
第一张纸张只有两个字,想必就是书名了。
——《龙族》。
挺有趣的,从书名来看,应该是男生们会喜欢的类型。
点了份外卖后,她就开始看起了正文,先是序章·白帝城。
宁樱先看了前面几段,就开始好奇起了这个小男孩的身份,这一章里,男主像是站在第三视角里,看到了一段神奇的画面。他不认识这个男孩,男孩却叫他哥哥。
宁樱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巴,这段男主的梦境到底象征着什么?
到这里,整个序章也就结束了。
宁樱皱着眉头,她发现这只是一个序章而已,她连男主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但怎么好像已经挖了无数个坑了?
男孩到底是谁?男主又是什么身份?
男孩为什么要被献祭?他为什么问他的哥哥会不会吃掉他?人怎么会吃掉自己的弟弟呢?
一瞬间,一个念头闪过宁樱的脑子:
莫非他们就是书中的龙?!
她已经在思考这本书的情节了,她很清楚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仅仅只是一个序章而已,就让她这个阅文无数的主编——深陷其中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