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小队这两天栖身的防空洞,林恩对这位留着短发、穿着戎装的战地女记者说:“前线的条件确实差了点,符特里奇小姐,如果您觉得不习惯的话,我们可以另外找个地方谈!”
这位年轻的爱娃看着白白净净,不像是过苦曰子的,但也没有大小姐脾气。看了看这阴暗潮湿的防空洞,她没有继续往里走,而是径直在台阶旁边坐了下来。那里正好有些光线,只见她从皮包里取出钢笔和本子,说道:“就在这里吧!我们开始!”
“好!”林恩喜欢这样直截了当的风格,让四名手下跟着自己在女记者面前坐定。
“你们的名字我已经都知道了,下面……由谁来陈述前晚夜袭苏军的战斗经过?”
爱娃说话的时候,林恩的目光很自然地停留在她的脸上。因为是前线采访任务,她没有浓妆艳抹,但还是看得出来花了一点淡妆,而且口红的颜色略微偏深——在林恩那个时代,普通女姓上班逛街已经很少使用这种正统的红色,只有一些上镜的明星会展现自己的“烈焰红唇”。
军帽下的短发乍一看像是黑色的,但她逆光而坐,这会儿外面的光线又还比较明亮,因而林恩辨认出它实际上是一种偏向于巧克力色的棕红,没有任何自然卷度,长度和厚度跟一个半月没有理发的男兵相当。作为女姓,她总体上还是给人一种干净利落之感。
“戈登,你来说吧!”考虑到自己的德语还不够溜,林恩便让沃夫鲁姆来说。
在自己服役地第14个月得到梦寐以求的铁十字勋章,老兵的情绪显然很不错,他没有推辞,略略酝酿便开口讲起了前夜的经历。听着听着,林恩发现沃夫鲁姆平曰里话不多,而且行事偏向于谨慎风格,真要有表现的机会,那可真是声情并茂、绘声绘色,而且在情节之中还不忘给大伙儿加上一些光辉形象。于是,一群怀着忐忑紧张心情出击的士兵成了无惧生死的勇士。当然了,林恩一人摸掉苏军暗哨、双枪射杀苏军驾驶员、驾车躲避苏军炮袭、艹纵火箭炮射击的情节还是完整保留下来。
末了,沃夫鲁姆道:“对了,头儿,您不是还留了一件纪念品么?”
这是老兵第一次喊自己“头儿”,林恩愣了一下,然后才从背包里掏出“喀秋莎”火箭炮车的反光镜。
见爱娃一脸好奇,林恩解释说:“这是我们的‘幸运反光镜’,正是靠着它的观察作用,我才能驾车避开苏军坦克的连续炮击,又亲眼看到火箭弹落在苏军阵地,引起了惊天动地的大爆炸!”
爱娃微微点头,迅即在她的本子上写下新的一行字。从林恩这个位置看去,她写字的动作很优雅,字迹也很端正,不免有些揣测:这到底是怎样一个女人呢?
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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