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估计,独立战争期间,每个15岁及以上的成年美国人一年喝下6.6加仑的纯酒精,相当于一天喝下5.8杯80度的烈性酒。
对于酗酒,当时基本不存在道德或者法律上的约束,在整个18世纪的纽约,没有一个被告是因为这样的指控而被送上法庭的。
在亚当斯步行去开会的那些早上,他应该会看到并且闻到男人和女人在上班前喝酒,或者旷工喝酒的情形。
他走过那些生产家具、鞋、马车、工具以及其他早期丑国经济主要产品的作坊时,会看见工人们坐在放着货品和大酒杯的桌子前。
各行各业的劳动力上班时间都喝着啤酒,下班后则畅饮烈性酒,无所事事地打发时间。
建筑工人和造船工人都认为老板在工休的时候提供啤酒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据历史学家彼得·汤普森说,哪怕是高级技工以及丑国制造业早期的经理人,「也不容置疑地辩称酗酒是一项权利和一种特别待遇」。
早期的丑国经济中,是工人而非老板,决定他们应该什么时候露面、什么时候回家。
在18世纪工人们的日程安排上,礼拜天之后还有一天休息,号称「圣洁的礼拜一」。
富兰克林对此评论道,「劳动人民像过礼拜天一样按时来过这天;惟一的区别在于,他们不是把这天的时间耗在教堂,而是大手大脚地挥霍在酒吧」。
哪怕是在新英格兰——清教在这里拥有强大影响力,酒馆往往就在教堂隔壁,方便教友们在礼拜仪式之前和之后喝上一杯。
酒馆文化憎恶权威和惩戒,这种文化扩大了每个人的自由,尤其是黑人的自由。
在1732年,费城的市议会警惕地注意到「黑奴时常举行闹哄哄的聚会,尤其是在礼拜天」。
立法者呼吁颁布一项法令限制他们这么做,但一直没能通过。
事实上,下层社会的酒馆是丑国最早实现种族融合的公共场所。
黑色、白色以及棕色丑国人出于共同的渴望而聚集到一起,比联邦通过强力使他们达成和解早好几个世纪。
虽然各州的法律都禁止黑人进入酒吧,但酒馆的经营者、白人顾客、自由的黑人甚至黑奴对这条法律往往持不在乎的态度。
执法者偶尔的行动并未能阻止各色人种涌入酒馆。
此外,越是看起来不「高级」的酒馆,越有可能促进人种的混杂。
这是纽约城那些酒馆里最值得注意的一点。
在这里,以至在整个丑国历史上,那些最低级的「人渣」都是种族平等的先锋。
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的传统,黎耀阳在大西洋城的旅馆才被黑人占据,以至于他不得不出面解决这场风波。
是的,太平洋酒店旗下所有旅馆都被黑人占据了,他们终日在里面喝酒闹事,喝多了推开房间进去就睡,也不管里面有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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