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伊德利斯东游日记(完)
大宋洪武二十八年十月廿二。丁丑。【西元1153年11月9日】
终于从陇右回来了。我已经看厌了陇右沙漠和秃山。虽然天山看起来不错。但从六年前,随探险队去于阗之后,我加起来有四年时间是在陇右度过。而这四年中,又有一半时间是在绕着天山,从陇右南省走到陇右北省,又从陇右北省走到陇右南省的漫长旅程中度过。这条三千里长,有河流、有草甸、甚至还有漫漫林海的山脉,竟比常年飞砂走石的戈壁大漠还让我从心底里憎恨。
当今天见到玉门关的关城时,我甚至难以按捺下心中的喜悦,像疯子一样高声歌唱。守在关墙口的城卫,好像的确把我当成了疯子,看他紧张的模样,若我当时有什么惹人疑窦的动作,他多半会立刻提起枪对准我的心口扣下扳机。不过当他看到我身上佩带着的学会徽章后,就惊得一下子张大了嘴——一个高鼻深目的夷人,竟然能佩戴上皇宋地理学会的徽章?!这的确是很少有的。据我所知,截止到去年年底,皇宋地理学会的一万四千名会员中,如我这样取得汉籍参加学会的夷人,连我也只有三个。
不过如果一年后再见到这么年轻的城卫,我想他在惊讶之余应该会更加恭敬一点。两个月前在于阗。我已经收到了学会寄来的公文。因为我这几年在陇右的功绩,当我回到顺天府的时候,我将被授予银质徽章,成为学会的上级会员。这是无上的光荣,作为当世会员最多、覆盖范围最大的学会,一万四千名会员中,拥有银质徽章的也只有六百多人,二十分之一的比例。至于金质徽章,至今只有颁发过七枚,去掉三个已经过世的,就只剩四人。最近刚从极东远航回来的薛校尉,也将在九月成为第八名金徽会员——这是我两个月前,与学会的公文一起收到的消息。当时今年的年会还没有召开,他还没有得到那枚赤金色的徽章,但现在已经十月,应该是拿到手了。
在大宋,能佩戴上金质徽章的,是科学院的大学士们,是工程院的大工程师们,还有医学会、天文学会、地理学会等学会中的佼佼者。佩上一枚金徽,在任何一个王侯府邸,都能理所当然成为座上宾。
我很羡慕薛校尉的功绩,也很嫉妒他的年轻。如果我是和他一样的年龄,我肯定会报名参加环绕大地的旅程。但我已经就要六十岁了,以年岁来说,比当今的洪武皇帝只小一岁,也只能看着年轻人一个个走到了我的前面。
来到大宋已经十八年了。我想我已经爱上了这片土地,而四十岁以前的生活,却渐渐淡忘。我已经老了,今年回去,就准备推掉一切,不再远游,在家中好好养老。在顺天的两个儿子,也快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也该为他们打算打算了。除此之外,我还打算建一座赞美真主的庙宇,以我在大宋诸多穆斯林中的声望,应该能筹措到不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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