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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黑玫瑰和白兰花

这就够了,孙然对这两把枪非常满意,就是名字不太喜欢,黑玫瑰和白兰花,太秀气婉约了。

除了这两把猛枪,在华斯老头精益求精的设计要求下,他和孙然一起设计,最终得到了一个配合双枪使用的战术外套,外套颜色纯黑色的,猛地一看,就是一件普通皮衣而已,满大街都是。但它功能极多,防火防弹防震的,有自净功能,关键时刻,能迅速变为风衣形状,把人一裹,一拉兜帽,手雷身边爆炸都能安然无恙。从高处往下跳,外套能自动变形成滑翔翼,外套里还有很多暗囊,装着各种小装备,种类应有尽有,并且可以随时改进。总之这披衣服逼大了,就已设备装载平台。

装备上双枪和外套,试了几下,孙然叹口气:“老头,这种神器穿在我这个武器设计师身上,太暴殄天物,我看,我还是转职成战士吧?”

华斯老头瞪眼:“不行,这些是给你保命的,可没让你去冲锋陷阵。打生打死那是粗人干的活。咱们是靠脑袋吃饭的人。”

“可是最好的武器设计师不是应该出在战场吗?自己能打战,才能设计出最适应战场的武器嘛。”孙然反驳,他最终目标是成为此世界最强大的战士,但也不会放弃武器设计。只是,武器设计这个本事,他一早就将之定位为他成为最强战士的辅助而已。

华斯老头顿时无语,理是这个理,但进化者战斗危险至极,动不动就完蛋,一个设计师多难培养呀,不带这么浪费的。

最后没办法,他脸一板,准备顽固到底了。

就在这时候,队长钢岚过来了,他带来了一个消息:“我们又发现了他的踪迹。”他就是噬血进化者了。

“什么情况?”孙然立刻关注,华斯老头吹胡瞪眼睛,你说这抓人的事,叫人去抓就去,跑这里说干嘛?这不是存心引诱他这个拥有暴力因的弟去打架嘛。

“他很谨慎,但还是没法忍住吸血的诱惑,这让我们找到了他。这家伙手臂又长出来了,行动和以前一样的迅速,而且一直在市,显然,他一直没放弃找你复仇。”钢岚道。

“您的意思是,我去把他引出来?”孙然立刻猜到了他的意思。

华斯老头想也不想的反对:“不行,太危险!孙然不能去。”

钢岚摇头:“这是最好的办法。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要一直被这家伙威胁着,我们其他事都没法干了。而且,孙然也不是弱者。”

对方拥有一身强大武技,在以前没学枪的时候,就能将对手逼退,现在枪技大成了,又有强大装备在手,应该足够和噬血进化者抗衡了,要再加上一些帮手的话,只要对手敢来,那绝对有来无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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