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暗的森林。
一头毛茸茸的兔子正在林地中小心翼翼地蹦跳着,脑袋左右转动,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环视观察周围,耳朵不时闪动,细听四周动静,时不时地,它会停下来,从地上刨出一些根茎啃食。
一切都很平静。
就在这兔子经过一张大大的落叶时,这前一刻还只是一张枯叶的巨大树叶突然动了起来,犹如一个包裹一眼,将灰兔子包在其中。
‘嗤’一声轻响,是某种气囊破裂的声音,然后就有丝丝缕缕的粉红色烟雾从包裹中渗透而出,其中激烈挣扎的兔子动作立刻就软了下来,又无力挣动几下,就一动不动了。
这是丛林中的落叶兰,肉食植物,生长在密林兽道上,极擅长伪装,同时能分泌嫩枝香味,吸引食草的小型动物。
就在落叶兰准备饱食一顿的时候,却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个人影从一旁的星叶灌木中冲了出来,一手用树叶紧紧捂着鼻子和眼睛,一手拿着一根木棍,狠狠抽打着树叶包。
一受到攻击,落叶兰立刻又‘噗噗噗’地喷出一股股棕灰色烟雾,味道极其地刺鼻,就算捂着鼻子,这人也忍不住低低打了几个喷嚏。
但落叶兰也被这人几下重击,打得够呛,叶子残破,一只昏迷的兔子滚落在旁。
这人冲上,手中木棍一扔,手一抄,提了兔子的耳朵,飞快地跑了个没影。
这就是进入游戏的洛伦茨,已经在这游戏里混了一年多,对这丛林的危险和残酷有了深刻的认识,抢了兔子后,他在林中七拐八拐,跑了四五里路,到了一棵树根长满刺藤的大树下。
到了这里。他停住,用绳子将兔子绑在腰间,然后看准位置,前冲几步。使劲一跃,跳起近两米高,到了树干上,然后几下爬上了茂密的树冠之中。
直到此时,洛伦茨才松了一口气,拿过兔子,手臂上的骨刃熟练一擦,就在兔子身上割开一个口子,然后几下撕扯,就将兔子皮剥了。内脏也淘了,却没有乱扔,而是采了大树的大叶片仔细地包好,然后扔进了大树树干上的一个树洞里。
做完了,他就这么全神警惕地蹲在树上。一边东张西望地戒备,一边迅速地啃噬着生兔肉。
用火烤熟这种事,在这片丛林中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没那个闲情,更没那个命去这么干。
他的食量很大,一只三公斤地肥兔子,几下吃了个干净。只剩下几根啃不断地大腿骨,也用树叶包好,藏进了树洞。
摸了摸鼓鼓地肚皮,洛伦茨这才有这个闲暇轻轻叹了口气:‘今天饱餐了这么一顿,又能顶一个星期了。’
丛林里可没有正常的一日三餐的生活规律,在这里。能会找到吃的就得拼命吃,尽量储存能量,以应对未来发生的任何变数。
休息了一会儿,等到肚子不影响行动的时候,他轻轻从树上跳了下来。一路小心翼翼地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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