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仁激动的拍散了一张桌子。
在大清朝做讼师的时间越久,他就越觉得律法的局限性。
如今,他终于突破了桎梏。
职业生涯,即将迎来更大的发展。
第二天,他就小试牛刀。
在路边雇佣了一个只会嘿嘿嘿笑的乞丐,俗称傻子。
用一只香喷喷的烤又鸟博取了信任,告诉他自己叫马忠义,让他反复念叨了十遍,奖励了一个马户肉火烧。
只要将火把扔到吴县户房书吏家的柴房顶上,就能得到更多的烤鸡。
傻子照办了。
大火烧了2个时辰,书吏不幸被浓烟熏死。
他的妻儿因为在外,躲过一劫。
而傻子,早就捧着另外两只烤鸡跑了。
书吏的妻儿跑到县衙击鼓鸣冤。
看在曾经下属的份上,知县也只能勉强升堂。
“你是说有人故意纵火?”
“是的,奴家不敢乱说。有位街坊可以作证。”
“目击证人,是何人所为啊?你可看清了?”
“回大人,小人看的清清楚楚,是个穿的脏兮兮,蓬头垢面的乞丐干的。
知县一听就头大了,恼火道:
“你告诉本官,天底下哪个乞丐不是脏兮兮的?”
“这,这,这~”
“本官问你,你既然看见了歹人行凶,为何不当场抓住他?”
“小人不敢啊,怕挨打。”
“哼,本官再问你,你不敢捉贼,为何又不去救火?”
“我,我~”
知县一顿问询,目击证人彻底崩溃了。
倒在堂下,嚎啕大哭。
原来坏人竟是我自己?
书吏的老婆也彻底傻眼了,竟不知该说点啥。
……
知县则是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证人居心叵测,杖责20,扔出去。”
“失火原因不明,待着人细细探查后,再报本官。”
“退堂!”
一桩纵火案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过去了。
知县很快提拔了一位新书吏,填补了空缺。
这位新书吏非常可爱,在纵火案发生的当晚就送来了两箱土特产。
清廉如水的知县老爷,勉为其难的收下了。
并且再三叮嘱,土特产虽好,却不能成为惯例,此风不可长。
新书吏被感动的当场流了眼泪,并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忏悔。
知县满意的端茶送客。
直到看着下属的背影消失,才嗖的一下从椅子跳起来。
打开箱子,霍,一层杨梅。
把杨梅扒拉到一边,他终于露出了微笑。
“孺子可教也。”
码的整整齐齐的银锭,看一眼心旷神怡,碰一下通体舒坦。
不知为何,
他竟然隐隐的觉得纵火案是件好事。
要是每年都发生一次,而且烧的都是自己下属,那该多美!
六房书吏,呸!
你们定是坏事做绝,天怒人怨,才引得老天爷降下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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