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杀我,大王饶命。”
炉膛爬出的竟然是个孩子,准确的说,是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年。
一身文士服被炉膛灰搞的灰扑扑的,浑身哆嗦,筛糠一般。
春寿起了恻隐之心,想放他一马。
丢给他一个冷饼,狠狠说道:
“快走,饶你一命,不许再回来了。”
少年连滚带爬的,一溜烟跑了。
而听到声音赶来的众人,手持兵器,并不知发生了什么。
“小春子,什么情况”
“没事没事,我被黄鼠狼吓了一跳。”
众人立马收起兵器,笑道:
“黄大仙可不能打,那玩意报复心极强。”
……
不知为何,春寿心里咯噔了一下。
问道:
“那要是得罪了黄大仙呢”
义父郑九令,抱起还在炸毛的小橘顺皮毛,说道:
“那就干脆打死,以绝后患。什么仙什么妖,都是活着的时候厉害,死了啥也不是。”
众人吃完早饭,装满粮食就走了。
考虑到还得来回搬个几趟,万一粮食被其他人发现了,功劳就没了。
于是郑九令带着4个步卒留下。
其余人随车回营,一来一回起码是大后天的事了。
偷得浮生半日闲,远离战火。
有吃有喝,郑九令干脆教起了春寿箭术。
弓箭,可是一门技术。
不夸张的说,学精了绝对有出路。
不论是在官兵还是贼兵中,好的弓箭手都是珍贵人才,比步卒精贵多了。
义父送了一个铜扳指,内圈隐隐有血迹。
不用问,肯定是缴获的。
“站稳了,前后脚错开,上身再往前倾一些。”
“深吸一口气,屏住了。大拇指扣住弓弦,用力慢慢的拉开。”
春寿感觉很吃力,胳膊不够有力。
练了四次,就酸胀无法承受。
“成,今天先到这。中午加个硬菜,吃羊!”
庄园里养着一群羊,郑九令悄悄的漂没一只,不会有人知道。
……
羊大为美。
羊小为羡。
烧烤,自然是极为美味的。
一头小山羊被众人瓜分一空。
就连羊头、羊蹄子都没浪费,各自开发出了适宜的吃法。
内脏就不必提了,若是浪费一分,怕是要被痛骂3年。
大清的百姓很擅长烹饪,主要是因为穷困。
大块的肉当然好吃,可那多费钱。
扔掉任何一个部位,都令人心碎,就连羊骨头,都撬开将里面的骨髓挖出。
又把死面饼放在火上烧烤至金黄焦香,每人一叠。
众人欢笑,聊天。
话题很纯粹,无非是美食和女人。
至于说未来有什么打算,并未有人提起。
也许是文化不够,也许是觉得自己活不到未来。
总之,所有人都很享受这段自从出生之后,就从未享受过的惬意时光。
就连小橘都被这种气氛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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