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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升堂

这本来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明朝入赘的女婿,地位极其的低下,不仅仅在家里被看不起,在社会上也没有地位,按说儿子继承遗产,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可事情有些复杂,富户溺爱儿子,致使其长大之后,特别的纨绔,富户发现情况不对,没有立即要儿子继承家产,而是要女婿继续支撑家里的生意,继续的做牛做马,继承家产的事情,就这样的拖延下来了。

也是天有不测风云,富户突然患病,来不及立下遗嘱,就一命呜呼了。

丧事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富户的儿子就准备撵走姐夫了。

里长、甲首有写不过去,认为入赘的女婿,为富户家里做牛做马多年,按说是要继承一些家长的,可社会的风俗不允许,所以,富户的儿子请到他们,要求撵走姐夫、继承家产的时候,他们纷纷推脱,言下之意,这件事情,他们是无法决断的。

富户的儿子,本来准备动强的,要求姐夫离开,可县里的讼师动了心思,专门找到了他,告诉他还是到县衙去告状,要求姐夫离开,这样名正言顺,否则引发了社会舆论,影响是不好的,当然,打赢这场官司,讼师也是能够得到不少银子的。

因此,富户的儿子,委托了讼师,专门处理这件事情。

讼师写下了诉状,在放告日的时候,递到了县衙。

这样的案子,按照常理,苏天成是可以不受理的,直接退回去,要求里长、甲首或者是宗族按照要求协调办理就可以了,可思考之后,他还是决定,公开审理这个案子。

民风民俗需要尊重,但不能够用这些东西,来绑架法律,女婿为家里做出来了贡献,就一定要得到部分的财产。

审理这样的案子,有着一定的风险。

苏天成交给刘仲基去调查的四件案子,这是其中之一,经过一天时间的走访,刘仲基和苏俊掌握了不少的材料,完全可以证明,这个家是入赘的女婿支撑起来的,邻里左右都是知道这件事情的,加之这个入赘的女婿,为人实在,是个非常本分的人,博得了大家的同情,反观富户的儿子,依仗有钱,飞扬跋扈,大家都看不惯。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情况,里长、甲首以及宗族都不愿意出面,处理这样一桩看起来很是简单的案件。

苏天成和卢天明、刘仲基、苏俊等人讨论的时候,大家都认为,这样的状纸,应该打回去,要求里长负责处理,或者是宗族出面,县衙不需要审理。

刘仲基甚至认为,这样的案件,不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按照要求办理就可以了,言下之意,财产是应该由儿子继承的,入赘的女婿,毕竟是外人。

刘仲基的意见,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看法,可能大家觉得内心有些不舒服,但还是要按照规矩来,财产不能够被外人得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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